昨天下五,家里来了三个说是公安局的人,要带走我弟弟(我弟弟因涉嫌打架斗殴办过取保),他们三个没有出示证件,没穿警服,没有警车,不说明原因就要带走他,我家人一致要求他们说明原因,因为全不认识他们,他们去急促的催我弟弟上车,硬是推进车里,还要带手拷。我家人不知原因不让他们车走,问他们做什么:他们回答说你们别管,家里人怕是打架对方来报复,就不让走,后来把我弟弟挣扎下车,跑开了,这时候他们取出一部分打印的资料,说是我弟弟现在是被判刑的网上在逃犯,说我们妨碍他们执法,要处置我家人,后来我们打听到他们是属于商务局下属的一个商务所的人。我现在想问的是:我们家人没有接到过弟弟被劳教的通知,对此并不知情,即使他们要带走他,我们有没有知情权?另外商务所属于公安局管辖吗,可以不说明情况就带走我弟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