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新买的房子窗户漏雨,泡了地板,开发商说赔4000元,但一年了,也没赔,他们根本是一直在拖延,不解决。细节如下:由于房屋窗户存在质量问题,2011年8月底的一场大雨,使得我家地板被泡,几经协商,达成协议,修窗户,并赔款4000元,(当时是工程部的主管答应的)。可到了2011年底,窗户也没修,也没赔款。无奈我又到地产客服去问,说前一任主管辞职,下一任又重新审查一番,答应修窗户并赔款4000元。可到了现在2012年8月底,已经近一年了,还没赔款,窗户被物业维保的修坏了。现在我再一次问地产客服此事,他们又说这个主管又辞职了,不了解情况,说接着找物业就行,因为物业和开发商是一家,天哪!我该怎么办?以上这些我都有证据,但我觉得上法庭太麻烦,他们的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最开始是物业负责这事,不交物业费也可以吧。扣够了,我再交。
业主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会有3种后果:1、违约风险,业主承担违约责任;2、诉讼风险,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将承担败诉风险;3、服务下降风险,会导致物业服务下降,影响业主的居住体验。
晋见辉
政策解读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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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物业费可以不交了 从9月1日起,物业收费管理新规规定,公摊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砸墙费等全面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