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追诉时效。

此人第一次在05年骗走4万元,之后此人过了几个月又骗走2.6万元。现在是2012年,今年六月份才发现此人的诈骗行为。请问还在追诉时效范围内么?因为是今年6月才发现,此案诈骗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呢? (需要专业回答 谢谢各位)

此人总共诈骗6.6万元,而且是分几次诈骗,追诉时效应该是从犯罪的最后一次诈骗时开始计算,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5年。
根据诈骗罪量刑标准: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6.6万也就可能判处4年多一点点,不足5年,所以追诉时效应该是5年。前提是当年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对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案件,不适用追诉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见,我国刑法是以刑罚为标准来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的。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追问

可是我是最近才发现此人的罪行的。。这该怎么办呢

追答

报警啊!这个追诉时效也不是绝对的,说不定有受诈骗的受害者已经立案了呢!立案的案件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说不定他后来又进行过诈骗呢!追诉时效是从最后一次诈骗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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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5年。
根据诈骗罪量刑标准: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6.6万也就可能判处4年多一点点,不足5年,所以追诉时效应该是5年。前提是当年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对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案件,不适用追诉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见,我国刑法是以刑罚为标准来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的。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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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9-21
从骗取2.6万元时起算。
这里涉及诉讼时效、判决前数罪和多次诈骗问题。
关于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关于判决前犯有数罪。在我国大陆,对判决前犯同种数罪的,不实行并罚,而是按照一罪处理。就你所说的情况看,即使将之视为判决前犯同种数罪(实际上,不会按同种数罪处理,此点留待下文解释),即此人第一次、第二次骗取行为分别成立诈骗罪,也不会将两罪分别判处刑罚后再进行并罚,而是会径行按照诈骗罪一罪从重处理。
关于多次诈骗,96年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至于对多久时段内的诈骗数额进行累积计算,法律、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往往是以行为人多次取得的数额来计算,而不看诈骗行为间隔时间有多久。以你所说的情况为例,如果不存在归还的情况,一般会按照诈骗6.6万元计算。进而,你所说的情况,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骗取2.6万元时起算,从而不会牵涉到“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的规定。
另外,你所说的情况发生在2005年,按照当时的司法解释,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按照现在的司法解释和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其法定刑可能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请作了解。
以上回答,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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