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敬的“傻子”
一九六零年八月,驻地抚顺发洪水,运输连接到了抗洪抢险的命令,雷锋忍着刚刚参加救火被烧伤的手的疼痛又和战友们在上寺水库大坝连续奋战了七天七夜,把手指甲都弄破了,被记了一次二等功。
望花区召开了大生产号召动员大会,声势很大,雷锋上街办事正好看到这个场面,他取出存折上在工厂和部队攒的200元钱,跑到望花区党委办公室要捐献出来。
为建设祖国做点贡献,接待他的同志实在无法拒绝他的这份情谊,只好收下一半,另100元在辽阳遭受百年不遇洪水的时候捐献给了辽阳人民,在我国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他为国家建设,为灾区捐献出自己全部的积蓄。
2、孩子知心人
一九六零年十月以后,雷锋先后担任了抚顺市建设街小学(即如今的雷锋小学)和本溪路小学校外辅导员。 雷锋平时工作,学习都很忙,他只能利用午休时间或风雨天不能出车的日子请假到学校去找教师,同学谈心,或进行其他辅导活动。
他善于团结小朋友,启发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建设路小学六年级的小马同学就是经过雷锋的耐心教导,逐渐克服了爱玩、爱闹的缺点,学习取得进步,并佩戴上了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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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2月18日出生,雷锋在湖南长沙雷锋镇简家塘一户贫苦农民家里出生,这一年是农历庚辰年,父母给他取乳名叫“庚伢子”。
1950年,雷锋当儿童团团长,积极参加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开始,雷锋分得3.6亩耕地,还有一些生活用品。1950年夏,乡政府的党支书供他免费读书,雷锋入刘家祠堂小学读书。
1956年夏天,小学毕业后在生产队当了近3个月秋征助理员,负责征收公粮工作。之后在安庆乡政府当了通信员,不久调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
1957年2月8日,光荣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时被评为县委机关工作模范。同年夏,担任望城县治沩工程指挥部通讯员,治沩工程结束,被评为治沩模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