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被处警告、罚款或十日以上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扩展资料:
案例:过失引起火灾 开封鼓楼大队依法拘留一人
4月12日,开封市鼓楼区公安局相国寺分局签发鼓公行罚决字〔2016〕第0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过失引起火灾的责任人袁春生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2016年02月21日14时43分,开封市鼓楼地下商业街发生火灾。经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认定火灾原因为鼓楼地下商业街街空调机房内电气线路故障引燃隔音棉所致。
经调查,鼓楼地下商业街机房电工袁春生为当天值班人员,未落实相关责任,过失引起火灾。根据 《中华人名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袁春生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个人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