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块送检问题

我有几组试块是26天(这天是星期五)提前送进质检机构,第28天检测刚好是星期天,但是质检站却是星期一做的实验,结果试块的检测报告成了29天龄期,而且报告结论一栏里写明“只作为参考,不作验收依据”照理说,我试块是提前送进去的呀,出现这个问题,谁之过?我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
质检站对样品的检测这方面,就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吗?

他们是第三方检测,有质检站这个机构的, 而不是质监站。 第三方做检测的时候因为不是他们取的样,而是你们送检,所以他们不可能对其同构件的试块担保的, 更不会对混凝土浇筑构件担保。但是报告为什么出成29d有点让人费解, 你有告诉检测单位试块制作日期了么?但是有点常识的也不会把报告出成29d ,如果是29d的报告数据, 是不能作为验收评定的数据的。所以你要找他们把报告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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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8
首先你说的应该是质监站“下属”的检测机构,所以有时才有些蛮横,但只要是检测机构应该还是尊重事实的;
其次你的报告中应该有来样日期、试验日期和报告日期,仔细核对一下,如果真的像你所述,完全可以拿着报告去找试验室(检测机构)的负责人,应该会给你个满意结果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18
检测所周末也有人值班,遇到这种情况有一种原因是你们单位送礼没到位。
第3个回答  2012-09-19
没什么大不了的,试块的送检抗压强度本来就是作为参考。试块期龄28天到60天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大部分试块超过60天。
第4个回答  2012-09-19
花点血本,让他们再出一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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