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会收到一笔上级工会下拨的款项,用于帮扶职工,这笔款项以前是录在拨入经费的帮扶专用基金上,根据新工会会计制度,现在这科目取消了,是否要转到其他科目,还是像处理规定上说的继续保留这一科目?
貌似我也觉得其他应付款这个科目可以,请问你是做工会会计的吗?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拨缴经费收入只核算归属于本级工会的收入,如果上缴上级工会和自留的经费没有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的话,那该如何入账呢?
追答我主管过工会拨款,要分两部走:
1.交给上级工会时做:按工资总额*2%;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应交上级工会
2.拨款时做:
借:其他应付款--应交上级工会
贷:银行存款
3.上级工会收到款会下拨给基层工会一般下拨为上缴款的60%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经费
2.支付时做:
借:其他应付款--**经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