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吵架(没有打架)对方报警,警察来后没有询问太多就要带我走,我不去(期间没有争吵前后就两分钟)警察把我架出去,架我期间警察弄疼我了,我要求放开给家属打电话,被拒绝,我挣脱躺在马路花坛旁(没有影响交通)陈这个时间给家人打了电话,期间可能在不竟意间骂了几句(但是绝不超两句)然后又来了几名警察,抬这我四肢弄进警察局,期间四名警察遍抬边踢我,踢到头部半昏迷(抬我期间我没有反抗没有骂人)他们把我弄到审问室在我半昏迷期间殴打拖拽到老虎凳,头脑有些清醒后警察辱骂找小流氓认(期间说出去打我)。他们说我妨碍公务,我很好奇我没打人没反抗就是妨碍公务?在录笔录期间,笔录的警察就是当时抓我的那个,期间变相让我顺他们的来,因我不服,他们就脱我,家人托关系想快点让我出来,在次审问之后口供上变成我辱骂警察,警察没有打我,最后我在没办法情况同意,真的好难受,而且家人领导让我去道歉陪礼因为案子没消,我想知道我算妨碍公务嘛,我有地方说理嘛。我真的好憋屈真的好心寒
。我只想知道什么是妨碍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