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2-27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在各省、直辖市、单列市等一级的科技部门主管认定审批,在程序上,是由一级主管部门下达认定申报日期,然后各市各地区科技局科委通知下属区域单位企业,由企业自行准备材料,在申报日期之前递交到所属科技局、科委,由地区科技局、科委统一上交到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或科技厅高新处等主管单位),然后由评审专家组评审,然后在评审过程中,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补交,然后会抽查部分企业,到企业实地考察,等抽查结束,会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