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大使馆本馆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东街1号。
邮编:100600。
电话:010-8531-9800(总机)。
传真:010-6532-7081。
管辖地区: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扩展资料
日本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所有条件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
1、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再入境居住国的权利及资格。
2、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不许入境)各条的任何一项。
参考资料来源: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官网-关于使馆
参考资料来源: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官网-赴日签证(签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