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为疑似职业病人员,经公司安排观察治疗,未达到理想效果(检测值不定),观察治疗期间安排家中静养。在职业病鉴定过程中,员工不认同公司提供相关报告(报告为相关权威部门出具),拒绝签字,所以无法鉴定职业病。
观察治疗期快一年了,公司向员工发出两封复工通知,员工未能及时到公司报到。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员工如何维权?公司是否违法?
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职业病的处理方法:
1、到当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验。
2、如怀疑为职业病,应向当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3、申请诊断时,应提供相关职业史、体检证明、工作场所检测报告等资料。
4、诊断后,应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索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由于员工对报告内容不认同,怀疑报告的真实性,拒绝签字,所以,医院不能出具诊断结果,鉴定部门也不能鉴定该员工是否为职业病。
员工如何维权?公司方应该负什么责任?
如果员工本人对于该医院诊断报告的真实性存在怀疑,可以去别的职业病体检医院做职业病鉴定,不过费用需要自己支付,如果最后结果确诊为职业病的话,再拿着职业病鉴定报告通过劳动监管部门(企业当地安全监察部门),与企业沟通赔偿和治疗事宜,员工本人支付的职业病体检费用可以含在治疗费用里,向企业报销。你的情况来看,目前对企业比较有利,企业作的比较到位,但是只要确诊为职业病我想维权不是很困难,目前合同也没有解除,还是先去做职业病鉴定。结果出来再说,最终公司与该员工未达成共识的时候再撕破脸皮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这要找个有相关经验的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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