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什么时候进行简体字改革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4-08
1958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了《汉语拼音简化方案》。此後,拼音字母逐步推行。1963年3月,周恩来接见吴玉章时指示:汉字简化工作告一段落,今後不简化了。 错了﹐後悔了﹐懊恼了“晚了!!”------------- 活该.
第2个回答  2017-06-19
近代汉字简化运动,源於太平天国,为了提升识字率,在太平天国玉玺及官方文件都书简体。经非正式统计,太平天国总共使用一百多个简体字,其中80%为后来的中共采用。太平天国最有名的字是将「国」的「或」改成「王」,不过太平天国灭亡后,文字简化运动也停止。
清朝末年,中国面临列强瓜分的严重危机。在这国事动荡、人心思变的年代,许多知识份子忧国忧民,力主变法图强。维新运动时,一些爱国的知识份子考虑到若要救国图强就要普及教育、培养人才,就要克服复杂的汉字所造成的障碍。在此思潮下,汉字拼音化於焉展开。维新运动主要人物如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皆主张文字拼音化,但是维新运动只有百日,拼音化运动也胎死腹中。
1922年钱玄同在北洋政府国语统一筹备会提出《减省汉字笔化方案》说”文字是一种工具,自应以适用与否为首要标准,改用拼音是治本方法,简化汉字是治标方法,治标方法是目前最切要的方法“。当时还提出汉字拼音化,能说就能写,不过中国字同音字很多,拼音化根本行不通,遂作罢。
到民国时期,推翻旧社会,建设新文化,规范汉字成为一项重要工程。1934年,民国教育部曾委托钱玄同组织编写《简体字普》,并于次年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录了324个简写、草书、俗字。但因为在知识界争议太大,尤其是受到国民党元老戴季陶的强烈反对而被收回,这份简体字表未能全面推广。
民国时期,中央政府统治的区域多为中心城市,并没有打破乡土中国的社会、权力、宗族格局。整个中国的乡村中,几乎99%的人是文盲。这部分力量被共产党人充分组织了起来,但如何从思想上武装他们,成为当时的时代难题。
为快速推广文化教育,解放区的民众投入识字热潮。解放区也迅速创造出一套简笔字,笔画比日语的假名还简单,与今天的简体字也多不相同。这部分简笔字被称为“解放字”,冯小刚痛批的“亲”、“爱”等字,即从解放字演化而来。1938年冬天,延安的革命者们,互相传阅的一本刊物《抗战到底》,就是用解放字编写的。
新中国成立不久,为统一文字,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大量胡乱造出、不合汉字规律的解放字被放弃。在党内元老吴玉章的主持下,中国三千年汉字史上由官方推行的首次汉字简化开始了。吴玉章是简化字改革的积极推动者。他写信给毛泽东,建议试行新文字,推动汉字拉丁化。毛泽东综合了郭沫若等人的意见,给吴玉章回信,提出“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在实现拼音化之前,必须简化汉字,以利于目前应用”根据毛泽东批示,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订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三项措施,成为“汉字拉丁化”的序曲。但从今天来看,汉字拉丁化并未真正实现。从事文字改革的人,也不太愿意提起这个曾经的共产主义梦想。
1949年中国政府成立,在1952年2月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收集民间及民国以来主张汉字简化学者们的建议,於1954年底提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於1955年2月公布於人民日报上,7月,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定委员会”,由董必武为主委,郭沫若及作家老舍都是该会成员。该会於1956年1月28日通过简化字515字及简化偏旁54个 。
经过7年时间,1956年国务院通过文字简化的决议,简化字方案正式发布,第一批共285个简化字问世,此后陆续修订增补。这些字平均笔画由16.08降为8.16,减少笔画将近50%。1964年5月,文改会对已发布的简化字进行归纳整理,形成2238字的《简化字总表》。
文革开始后,文字简化工作被遗忘,这批简化字在全国的普及速度也较为缓慢。至1972年,周恩来批示重组文改会,研究第二次汉字简化。全国各地群众给文改会来信,为二次简化字提建议。中科院院长郭沫若在《红旗》杂志发文表示,一定会再推出一批简化字。经过近五年时间的讨论和筛选,1975年,111个简化字提交给国务院。当时,周恩来总理已在病中。国办秘书长吴庆彤转述了总理的批示:“第一批已经公布这么多年了,这次为什么简化这么一点?”当时的文改会成员傅永和回忆,“这111个字是经过反复挑选的群众已经在用的字,再增加就只能生造了,文改会反复斟酌,始终认为不能再增加新字。”无奈之下,只能从偏旁开始简化。‘面’简化成“靣”,所有‘靣’字边的字都同时简化,来增加字数。”
1977年冬天,修改后的二简字方案报给国务院,二简字增加到248个,还有605个字供讨论。12月20日,方案以草案的名义向全国公布。受当时极左思潮影响,文字被认为是为工农兵服务的,知识分子则是“臭老九”,因此二简字草案大多采取了通行于某行业、某地区的新简化字,变得过于简单,而失去汉字造型美观的特点,因此不被广大知识分子所接受。
二简字草案中,“阎”与“闫”合体,“肖”与“萧”不分“付”与“傅”相混,有些字则干脆只剩下偏旁。《人民日报》开始试用“二简字”后,在社会上出现混乱。直至1986年,国务院宣布废除“二简字”方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规定“二简字”不属于规范用字。
汉字二次简化不成功,国务院便指出:“今后对汉字的改革要保持谨慎态度,使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社会应用。”自此以后,官方未提出过任何简化方案。至今13亿国人的汉字规范,沿用的仍是1964年的《简化字总表》。但作为曾经的存在,二简字依旧留在某些时光的缝隙里。北京曾对街头的22127个门店进行检查,招牌上用了二简字的门店,有7000多个。
2000年12月,中共通过了一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定於2001年一月一日生效。中共中央将以法律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的通用的语言文字地位,同时对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并允许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但不能在普通话播音和电影中夹杂滥用。电影、电视剧中扮演领袖人物的演员,在剧中一般也要说普通话,如因内容需要,使用某些方言不宜过多,使用方言的电影和电视剧的数量也要有所控制,但地方戏剧则不在此列。
简体字实施之后,许多人看不懂前人的书画、古籍、以及古迹上的提字,这将造成文化断层的现象,於是今日提倡”识繁应简“。也就是鼓励字简体字,但是要多认识繁体字。就好比实施白话文之后,仍然要阅读文言文。大陆很多招牌常看到繁体字,如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国南方航空、【宏碁】电脑。目前大部份圣诞卡、贺年卡多为繁体字,匾额、书法繁简并存。
2009年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潘庆林更是直接提案《恢复繁体字》。他建议全国用10年时间,分批废除简体汉字,恢复使用繁体字,原因有三:
一、上世纪50年代简化汉字时太粗糙,违背了汉字的艺术和科学性;
二、以前说繁体字太繁琐,难学难写不利于传播,但是现在都是用电脑输入,再繁琐的字打起来也一样;
三、恢复使用繁体字有利于两岸统一,现在台湾依然用繁体字,并称其为“正体字”,深有意味,还要为“正体字”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给祖国大陆方面造成了压力。
明星和部分学者对恢复繁体字的呼喊,备受媒体追逐,也得到大量网友留言支持。但反对者也不在少数,其中包括许多文化学者和法学教授。复旦大学教授唐世平曾撰文反驳道,恢复繁体字是部分“精英”们的“复古主义”和“精英主义”,理由是:繁体字比简体字复杂得多,学习起来会挤占小学生用于汲取科学知识的时间;简体字推广历经几十载,“倡导繁体字”几乎等于再造文盲;恢复繁体字将几乎无限地增加和文字有关的各项成本,从环保的角度看是一个大灾难。
作为独特的一门艺术:中国书法,在中国大陆一直没有被简化字所约束。因为书法是一种艺术,而且是一种举世独有的艺术形式,是中国文化的瑰宝。艺术的功能不在於传递信息和记录历史,所以,没有必要用简化字的形式。事实上,草书艺术本来就是简化字。要把一个多重笔划的字,艺术的简化,再表现美的形态,这绝非易事,而这本身就是一种艺术的再创造
第3个回答  2012-1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
1950年8月9日,教育部社会教育司举行简体字的研究选定工作座谈会,商定了选定简体字的四条原则:
整理选定已经通行的简体字,必要时根据已有简体字的简化规律加以适当的补充;
所选定、补充的简体字,以楷体为主,间或采取行书、草书,但必须注意容易书写和便于印刷;
简体字的选定和补充,以最常用的汉字为限,不必为每一繁难的汉字制作简体;
简体字选定后,由中央教育部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实行。
中央教育部社会教育司根据上述原则广泛搜集资料,编制了《常用简体字登记表》。应征者对简体字的选定原则主要提出了“选定简体字应该遵循约定俗成的原则”和“只有少数楷化的草书简体可以采用”等意见。
中央教育部社会教育司重新考虑了简体字的选定原则,决定完全根据“述而不作”的精神选定简体字,并适当注意缩减通用汉字的数目,把异体或可以相互通用的字尽量合并。于1951年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初稿)》

1952年2月5日,在中央教育部的筹划下,由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改组合并其他机构组成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

1952年3月2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汉字整理组。汉字整理组重新确定了编制简化字方案的四条原则:

已有通行简体的字,以述而不作、不另造简体字为原则。但无通行简体而笔画较多的常用字不妨另找简体;
简体字以印刷体为准,其构造宜注意与手写体相近。偏旁简化可以类推;
异体字有本组另行处理,代用字暂不入本表;
简体字表公布时,以简体字为主,附注繁体。排列按起笔丶一丨丿乛的次序,首笔相同视次笔,另附由读音检简字及由繁体检简字的两个检字表。
1952年下半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拟出《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一次稿,收比较通行的简体字700个。毛泽东阅该稿后指出:拟出的700个简体字还不够简。做简体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作出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

1953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设立了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

1954年10月8日,由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设立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1954年11月30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对《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五次稿再作必要的修改。汉字整理组在第五次稿的基础上编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798个简体字、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251个手写体汉字简化偏旁)。

1955年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联合通知,印发《汉字简化方案草案》30万份,征求意见。自《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至同年7月的半年多时间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共收到各界群众的来信和意见书5167件,全国参加讨论的人数达20万,其中赞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人数占97%(《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

1955年7月13日,经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议,国务院设立汉字简化方案审定委员会。

1955年9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出《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删除了原草案中的《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表草案》和《汉字偏旁手写简化表草案》,简化字由原草案的798个调整为512个,增收了56个简化偏旁。决定将异体字不放在简化方案中解决,拟定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

1955年10月15日至23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在会议中,修改了《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中的19个简化字,取消了一个简化偏旁。会议一致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会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会议的决议对《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作了调整,简化字的字数由512个增加到515个,简化偏旁由56个减少到54个。修改后的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申请委员会审定。

1955年公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法定的简化字在现今中国大陆地区取得了“正体字”的地位。

1964年2月4日,国务院同意了1964年1月7日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字问题的请示”的报告,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化字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出版了《简化字总表》。

“产量翻几番”。其中“量”和“翻”已经过于简化为同音字“两”和“反”,但这些过度简化的字在民间仍然大量使用。1977年12月20日,公布《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称为“二简字”。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宣布废除“二简字”。

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共收2235个简化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