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右转弯(旁边非机动车道有障碍物),被一辆电动车从后方追尾,造成电动车上的两人受伤

如题所述

你没有责任,原因:1、机动车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转弯2、非机动车没有减速避让前方正常转弯车辆,属于个人责任3、任何追尾是后车的违章4、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导致非机动车借道行驶,由占用非机动车道的单位、个人负法律责任。参考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今天去交警队处理了,交警判我(机动车)负全部责任,理由是保险公司好赔偿对方的非机动车。但是现在的情况是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媳妇赖在医院不肯出院,他希望赔偿他的误工费(他觉得保险公司赔偿的误工费觉得太少)。之前出了事故后我带他们去医院检查,交了部分费用后他拒绝检查,后第二天他又自己带着他媳妇去医院检查并住院。

追答

交警的处理是错误的,可以申述重新鉴定,追尾是后方车违章的行为,不是你的单方违章,从你的情况看:这个不能以保险公司好赔偿为理由,如果说你违章负全责必须指出那里违章,让举证倒置(你不出证明、对方出);再者,因为当天你已经交费用并主动进行医院的检查,所以对方不检查是对方责任,而且对方在第二天才检查已经不能证明是不是事故的原因造成的,过时不补。所以,你有权利不负其他责任。如果对方非得要其他费用,你必须与交警中队事故科重新鉴定,让他们出结果,不能牵强的以有保险为理由,如果以这一条为标准也得出具处罚依据证明,否则可以不予理赔。不行的话,找保险公司的人问询,保险公司一般为避免赔偿一定会和你主动协商的,这样你就有把握减少和避免损失,参考。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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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8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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