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116条的问题、求解惑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上级机关的原因违约时的责任承担】当事人工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上级机关是指谁? 求举个例子、谢谢、答好在提高悬赏

我认为也是存在于行政机关中,举个例子,比如县级政府与当地的某商人签订了合同,该商人对合同中的一块地皮有使用权,期限是五年。但是,一年以后,由于市政府的统一规划,要在这个地方建设新城区,哪就出现了违约的情形。县级政府必须对违约进行相应的赔偿,市政府在对该赔偿进行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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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6
个人认为,主要还是存在于行政机关之中。比如说镇政府跟公民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但是由于县政府不同意(不管什么原因啦),那就只能由镇政府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了。其实lz都不用管这个,说白了就是体现了一个合同法中的原则:合同的相对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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