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女儿再过5天就要结婚了,这真是大喜事一桩。可是让人想不到的是,她的爷爷却死了。面对这样的情况,你应该怎么办呢?
人死为大,并且因为尸体不能长时间保存,所以,婚礼必须服从殡葬。
按农村的习惯来说,老人死了,是要守孝三年的。也就是说三年之内,家里是不允许有红事的。那么你女儿的婚期推迟三年,确实就有点晚了。
我们知道,农村葬礼的时间是
排3,排5,排7,排9埋。你只要把她爷爷的葬礼定在排七(死后第七天)或者
排九(死后第九天)埋,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把老人的尸体披在上房屋里,密不发丧。等第五天女儿婚礼完成后,再着手老人的埋葬事宜。这样,女儿的婚期不用变,老人的埋葬时间也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并且送葬的人群中又多了一个自家人,也算是悲中有喜了吧。
我说的对吗?请大家提出意见。
把老人的白事尽快办完,女儿婚期正常进行。这叫特事特办,都啥年代了还守着老规矩,老人不走也已经走了,不能因为死人而影响活人的安排,老人在天之灵也希望孙女能幸福如期出嫁。
这种情况可以先办完丧事(一般3 至4 天)后先给待出嫁的女儿“除孝”了再出嫁,有人说“停止出嫁”这显然是不妥,因为相距“结婚日”只有五天,男方一切婚事预案均已就绪,岂能说停就停?这是极不负责任的态度,作为女方家庭应该本着“成人之美”的态度尽全力将婚礼进行下去,只是可能女方家的一些礼仪排场等要简化处理了。规矩(风俗习惯)都是人定的,有些事情要根据具体情况可作一些灵活机动,墨守成规只能害人害己。
可以先注册登记,登记了就是合法夫妻,等孩子出生后,带着孩子再补办婚礼酒席,我们广东很多都这样做。[玫瑰]
先办她爷爷的白喜事,三天后再办女儿的红喜事就行了
特事特办,先出殡老人入土为安,再办婚事,我们这老话白事压运三年,红事一冲全解了,谁都希望孩子们幸福平安快乐。
这个事情根据当地习俗而定,我认为先办结婚程序,结完婚可以戴考了,不然先办爷爷的白事,办完就要戴孝,戴了孝就必须百日换孝后才能办其他事,这就误了定的吉日,对双方都不好。
办完丧事,办喜事,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