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是通过什么方式通知

如题所述

法院开庭,通过送达开庭通知书或者传票的方式通知被告人。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一、怎么查询法院开庭通告?
1、拨打诉讼服务热线12021,查一下案件承办法官电话,然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询问。
2、法院开庭前,书记员会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等内容,送达开庭通知书,上面会注明开庭时间。
3、法院也会在案件开庭三日前在公告栏公布开庭时间,可以自行查阅。
二、法院开庭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1、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三、法院开庭后多久出结果?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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