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老人员指的是我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为我党做过贡献,如今尚健在的老同志。
他们分别是:
1、老地下党员;
2、老游击队员;
3、老交通员;
4、老接头户;
5、老苏区乡干部。
主流含义应该是下面五个:
1、老干部;
2、老战士;
3、老专家;
4、老教师;
5、老劳模。
扩展资料: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其中,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实行统一标准。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4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0元;
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70元;
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
八、对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补助标准调整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达到每人每月6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56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48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
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直辖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25%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五老人员
五老”指的是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
由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组成的“五老”队伍,是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覆盖面广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是培养、教育未成年人的重要资源。
他们充分发挥政治、威望、经验、时空、亲情等五大优势,扎实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扩展资料
“五老”精神是理想信念的追求,意志毅力的凝聚,思想道德的升华,人格魅力的体现,其实质是爱心加奉献。
“五老”精神是优良传统与时代精神在关工委工作上的最好结合。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坚韧不拔、百折不挠,这是以勤劳、勇敢著称的中国人民的优良传统和中华民族精神的精华。
“五老”精神生动而具体地显现着我们的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旗帜鲜明地把忠诚敬业和无私奉献的优良民族传统列为重要内容。正因为广大“五老”凭着一种自强不息、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才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做出令人称道的业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革命“五老”人员是指在革命战争年代为革命作出贡献的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包括参加红军后因伤残回乡的同志)、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区乡干部(包括老赤卫队员):
1、老地下党员是指当地解放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至今仍具有党籍或党籍已得到恢复的同志。
2、老游击队员(包括失散红军人员)是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武装力量并参加战斗的同志;在解放战争时期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武装力量并战斗到当地解放的同志;在1937年7月6日以前加入红军部队,后因伤、因病、因残与部队失去联系而返回地方的同志称为失散红军人员。
3、老接头户是指当地解放以前,在敌占区或游击区长期、经常地为中国共产党的地下组织、武装力量担任接头、联系、筹粮、掩护等工作的同志。
4、老交通员是指当地解放以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交通站工作,长期、经常为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武装力量运送武器弹药、粮食残物、情报信件等的同志。
5、老苏区区乡干部(包括老赤卫队员)是指1937年以前建立的各级苏维埃政权及党团农工青妇等党群组织中担任某种职务的工作干部;当时参加了赤卫队,并有执行过任务的同志。
现在的主流含义应该是下面五个: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
为发挥“五老”队伍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特作如下通知:
1、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五老”队伍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2、要根据“五老”的特点和身体健康情况,就近就地组织他们参加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来。
3、要加强“五老”队伍的建设,组织“五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8号文件和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4、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全社会共同关心的系统工程,要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五老人员
指的是我国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为我党做过贡献,如今尚健在的老同志。
他们分别是:
(1)老地下党员;
(2)老游击队员;
(3)老交通员;
(4)老接头户;
(5)老苏区乡干部。
现在的主流含义应该是下面五个:
1、老干部
2、老战士
3、老专家
4、老教师
5、老劳模
“五老”人员具有政治、威望、经验、时空、亲情五大优势,并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镇赉县市政维护管理处为充分发挥“五老”的优势,为他们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一是从政治和物质上支持“五老”开展工作。使关工委有班子、有牌子、有办公用房、有办公经费。二是关心“五老”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使更多的老同志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要耐心细致地做好“五老”的服务与保护工作,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使广大老同志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使他们在关心下一代事业中发挥更好的作用。三是关心“五老”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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