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火急)父亲生前的个人债务该不该由我母亲偿还?

1.父亲生前以个人名义在母亲和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几个债务人借下大量的欠款(目前了解到的就有60多W)。父亲自杀后,这些债主找上门,有些人甚至我母亲都不认识。父亲在2012年正月13自杀,现在已经有两个债务人把我母亲告上法庭。

2.父亲的存折是和股票账户联系在一起的,从2008年到2012年上面记录了所有的资金动向,很多大额的资金(以万为单位)都是转进股票里的,前后几年的资金流动多达80W(存折上有详细的记录)。而父亲的工资存折是我母亲保管的,母亲的工资也放在同一存折中。在11年6月份和8月份父亲以借款给别人为理由,让母亲把存折中所有的15W存款给了他。留下了两张虚假的欠条(别人不承认,欠条很假,一张是中性笔写的,一张是大彩笔写的)。父亲自杀后,我调查到,两张欠条签下的时间和金额在父亲股票的存折里有同样的时间和金额对应。父亲死后,多人曾向我和母亲说父亲生前有过赌博,有一次甚至输了30W。父亲留下的遗产只有夫妻结婚后98年建下的一栋房子,和父亲股票里的3W多钱款。家里从建房到现在基本没有添加任何东西,我和母亲都有自己工作基本都是自己花自己的钱。

以上,我想知道这些能不能作为父亲的欠债属于个人债务的证据,如果不能还要从哪些方面着手搜集证据。

3.如果败诉,法庭判定我母亲承担债务,我母亲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她一个月只有1200的工资,家里的钱都被父亲花完了。我在父亲出事后就辞职了,根本没有收入维持家庭开支。房子如果被财产分割偿还债务我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如果能证明父亲的欠款属于个人债务,那我和母亲就只需要偿还继承遗产的那一部分,我们可以向亲戚朋友求助度过难关,如果不能这么一大笔债务我们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法庭通知我们5月3号开庭,现在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希望各位热心网友帮帮我!!

首先看你父亲借钱时有没有明确约定属于个人债务,如果约定了那就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就看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经营或者共同生活。如果你母亲有参与炒股,或者借款用于生活开支,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的个人债务,就不用共同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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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2
1、你说的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个人债务,只能认定为规定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法律对个人债务的认定只有以下几种情况: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之间明确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在夫妻一方借钱的时候,债权人知道这一情况的;或者借钱时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所以,依我看你从别的方面搜集证据都是没用的。法院一般会认定这是夫妻共同债务。
2、若败诉后,对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必需保证你母亲的基本生活保障。一个人必须有房子住吧,你母亲只有一套房子,法院是不会执行的。至于你母亲的工资,留下可以维持你母亲基本生活的部分,剩余的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具体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要根据你们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来定。
所以,也不用担心,因为你母亲没有偿还能力,工资又不高,即使强制执行的话,每月也只能从母亲的工资里扣几百块。你作为儿子加油工作赚钱,补贴母亲就是了。
以上都是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若有需要或不明白的地方,可联系我,本人资料里有联系方式。
长沙唐律师追问

如果能找到人证物证来证明父亲的欠债是用于赌博,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开支,能判定是个人债务吗?

追答

不能
除非你能证明你父亲的欠债是赌债,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你父亲借了别人的钱然后再拿去赌钱输掉与赌债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长沙唐律师

第2个回答  2012-04-12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第3个回答  2012-04-25
我认为在这个问题是不应该过于死抠条文,因为目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的司法解释本身有互相冲突之处,而且司法解释不是法律条款,没有强制效力,只是法院判案的一种参考,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应该从立法本意上去判断何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暂时可以判断你目前不知道、也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是有无分析债务所带来的收益,仍然有待举证。而且这种举证应该有实质证据,能够形成固定的证据链。
我认为这个案件,有胜诉的立场和可能性。
当务之急是赶紧聘请当地的律师,厘清事实、收集证据,待到债权人起诉的时候,可以拿出有力的应对措施。如果能够确认一部分债权因债权人明知债务人借款是用于非法目的的,也可用作无效的思路。
另本案不建议先起诉,因为有个预缴诉讼费的问题,鉴于您的实际情况,还是积极应对为上策。
供您参考
第4个回答  2012-04-12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
最好是请个律师,应该可以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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