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什么是扰乱单位秩序罪

如题所述

行政处罚法中没有扰乱单位秩序罪,扰乱单位秩序罪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范畴。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扰乱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秩序的,会被给予行政处罚,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扩展资料:

扰乱单位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有扰乱单位秩序罪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

其一,要有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

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扰乱单位秩序罪,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扰乱社会秩序罪

中国政府法制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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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扰乱单位秩序行为认定及处罚
  本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扰乱机关、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例如: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起哄、闹事、辱骂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2个回答  2019-07-10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扰乱单位秩序行为认定及处罚
本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扰乱机关、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例如: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起哄、闹事、辱骂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3个回答  2012-04-10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扰乱公共秩序其中包括:扰乱单位秩序;就是使单位不能正常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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