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减缓,简称专利费减,是指专利申请及授权后申请人/权利人需要缴纳给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即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费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一定数额的减缴。以下是专利费用减缓的具体流程和条件:
1. 可减缴的费用:包括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
2. 请求费用减缓的条件及证明文件: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证明文件:有固定工作的,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
3. 费用减缓比例: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比例为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比例为70%。
4. 如何请求费用减缓: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费用减缓备案系统提交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证明备案请求,经审核批准后,在该自然年度内请求减缴专利收费时,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建议详细阅读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所有步骤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