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已经打到法院的账户了,为什么法院不能把钱给当事人?

当事人没有拿到赔偿金额,为什么法院要让当事人写拿到钱的收据?会不会写了收据法院就不给钱了?我该怎么办?

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已经打到法院的账户了的,你得先找到你的案子的执行法官,他会给你一张领取执行款的单据,法官在上面签字然后再依照程序领取。

主要看是判决还是调解,如果是判决,赔偿款一般会打到法院的账户上,再通知当事人去领取。现在的法院一般采取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但也有少数的法院使用支票。

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一般直接转到当事人账户,很少转到委托代理人账户中。调解的情况下可约定转入的账户,可以是当事人的,可以是律师的,可以是当事人提供的其他人的账号。

保险公司的钱打到法院后的领取程序:

1、先找到你的案子的执行法官,他会给你一张领取执行款的单据,法官在上面签字。

2、拿着单据到法院财务室,财务室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现金支票,你签字即可。执行单据交还给执行法官。

3、你凭支票到银行取现。

民事判决生效后拿到赔偿的时效: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所以民事赔偿案件一审如果判决原告胜诉的,双方在上诉期内(宣判后十五天)均未上诉的,一审判决书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任意一方上诉的,则一审判决书不生效,案件的结果由二审判决书决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过期后不予受理。一些关于执行期限的规定是:

你申请执行后:法院应在7日内审查你的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给予你答复,受理后应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中会给被执行人指定一个时间段来履行判决,如果超过了执行通知指定的时间对方还不执行判决:就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法系是指根据法在结构上、形式上、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和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进行的基本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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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8
在法院拿案款有严格的程序,案款应由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第2个回答  2012-03-31
相信别人才会有出路,才会给你办事,没人会明着坑你。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在法院拿案款有严格的程序,案款应由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一般来说需要提供下列材料:1、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2、代为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的授权委托书。有的法院要求不允许律师代为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要求办理人需是单位员工并出具介绍信,如平度法院。3、若当事人为个人的,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单页;代理人亦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若当事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的收款收据(最好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有的法院甚至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同法院退费或领取案款时,给付支票的种类不同,如市北法院、崂山法院、即墨法院给付的是现金支票,市南法院、平度法院给付的是转账支票。若金额较小,法院有要可能直接发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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