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有信访接待处吗

如题所述

检察院有信访接待处。
人民检察院设立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信访工作,并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来访人应在检察服务大厅内进行信访活动,反映信访事项,严禁在本单位办公楼及门前拉条幅标语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来访人进入信访接待大厅有接受安检的义务,请配合安保人员将随身携带的包、手机等与信访无关的物品存放在门口储物柜中;来访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进入大厅,应填写检察机关来访登记表,依先后顺序等候接待。
信访接待处的流程:
1、信访人到信访办接访科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2、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简单信访问题,当场作出解释,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已终结的信访问题,出具不再受理告知书,属于受理范围当场无法解释的信访问题,转办、交办到责任单位;
3、责任单位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
4、受理的信访问题,责任单位60日内向信访人出具答复意见书 ;
5、接待室工作人员科室接待员负责、负责对举报信拆封,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然后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办理完毕要及时归档;
6、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分类处理;
7、坚持化解矛盾的原则,对涉及社会稳定的联名信和集体上访人员,要认真受理,热情接待,并积极做好来访者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力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8、及时上报的原则,对反映出来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地用口头、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上级院报告;
9、要切实保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接待室工作人员要保守秘密,不得将信访举报的内容泄露给举报单位或个人。对泄露秘密的人员,将视情节追究其纪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10、负责接待人员要本着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的精神,热情接待上访群众,认真、自觉地履行职责,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综上所述,人民检察院设立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信访工作,并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处理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控告、举报、申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实行首办责任制,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将信访事项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
第七条
办理信访事项的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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