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申请澳门定居 怎申请中国护照?怎领回乡证?

分别怎领?

你是在乱问问题,三个问题互相矛盾!!!你怎么能一起办呢??? 中国大陆公民赴香港、澳门定居===================在户籍所在地 公 安 出 入 境 办 证 大 厅 办理
(一)申请定居的条件
根据1986年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定居条件是: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定居的。
(二)申请赴香港、澳门定居的证明材料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可以申请去香港、澳门定居,使夫妻团聚。
分居多年的具体年限,由于各地情况不同,规定的分居年限也不一样。申请者是男性的配偶,容易获准。申请去香港的分居年限与去澳门的分居年限也不相同。广西现公布的分居年限,去香港的须分居满4年以上,去澳门的须分居满8年以上。
申请人应向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递交下列证明材料,由受理机关验证,并留下复印件:
(1)申请人与在香港、澳门的配偶的合法婚姻证明。港澳同胞与内地公民结婚的,递交内地公民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在香港登记结婚的,递交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结婚证书以及内地涉外公证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公证书。
(2)配偶在香港、澳门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如注明持证人在香港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身份证复印件。
(3)香港或澳门配偶的近期来信。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一般来说,在香港、澳门的父母分别达到60和55岁为"年老";身体有病、健康不佳为"体弱";在香港、澳门没有子女的属"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其内地一个子女才可申请去香港、澳门定居,以照顾父母。
对于在香港、澳门的父母身边原有的子女,因移民或经商等原因离开了香港、澳门去其他国家,造成父母身边无子女,内地子女又申请去港、澳定居照顾父母,由于受名额限制,目前尚无法满足要求。
申请人须向受理机关递交下列证明材料:
(1)与香港、澳门亲属的关系证明。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香港、澳门亲属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
(3)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有关证明;
(4)香港、澳门父母健康状况证明,如医院的证明等(对体弱者而言);
(5)香港、澳门亲属近期来信。 ======================================================================护照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这是死规定不能通融。
流程:
在县级和县级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拿着你的户口,身份证原件,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具体程序:
在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处,填表,照相,复印,审核通过后缴款,拿到回执后按照上面规定的日期取护照。
护照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之后取护照【需要扣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费用200人民币,再加上复印,照相的少量费用【一般30元以下】,加急五个工作日,费用400人民币。假如路途远不方便,也可以交些钱让他们把护照邮寄给你,一般都有这个业务。
照片的问题:
应该在出入境管理处去照,或者是他们指定的照相馆。自己照的一般无效。因为护照照片有严格要求,背景颜色,脑袋的大小和位置距离边缘的尺寸等都有严格规定。照相时不能戴眼镜,不能化妆,不能戴首饰、假发等。穿深色有领子的衣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以下简称《通行证》)是指定居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来往内地使用的旅行证件, 它的前身为《港澳同胞回乡证》( 以下简称《回乡证》)。
一 申办资格:
以下澳门居民,无论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或者身份证件,均可申领《通行证》:
1. 在澳门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澳门永久性居民;
2. 内地居民,经批准来澳定居,成为澳门居民者;
3. 在中国其他地区出生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4. 在外国出生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5. 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国籍或者无国籍人士,经批准恢复或者加入中国籍者。

二 基本要求和申办手续:
<一> : 基本要求
1. 申请人须亲自前往澳门中国旅行社办理手续;
2. 须提交二吋正面免冠白底无背景彩色近照两张;
3.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并签署《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表,年龄未满十八岁的申请人可由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填写并签署,签署人需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 : 办证手续
1. 首次申请
(1) 在澳门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澳门永久性居民,须交验本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旅行证件,并提交相应复印件。
(2) 经批准来澳定居,成为澳门居民的原内地居民,须交验本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和内地相关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副本或者其他赴澳定居的证明,并提交相应复印件。
(3) 在中国其他地区出生或在外国出生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须交验本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首次进入澳门时持用的旅行证件,并提交相应复印件。
(4) 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国籍或者无国籍人士,经批准恢复或者加入中国籍者,须交验本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国籍变更证明,并提交相应复印件。
(5)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申请人,须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申请手续,除交验申请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出生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尚需交验父或母一方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回乡证》,并提交相应复印件。
2. 证件换领
(1) 办理《通行证》或《回乡证》换证时,须交验旧证及澳门居民身份证,并提交相应复印件。
(2) 《通行证》期满前三个月可提前申请换领。
(3) 《回乡证》可随时换领《通行证》。
3. 证件损坏换发
办理《回乡证》或《通行证》损坏补发,须交验已损坏的旧证及澳门居民身份证,如实填写有关的申请表,并提交相应复印件及多交照片一张。
4. 遗失补领
办理遗失《通行证》或《回乡证》补发,须交验澳门居民身份证,如实填写有关的申请表和遗失说明,并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多交照片一张。
5. 更改资料
《通行证》资料需作更改时,须交验已作更改资料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和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三 相关说明:
《通行证》有效期分别有三年和十年两种。有效期为三年的《通行证》发给年龄未满十八岁的港澳居民使用;有效期为十年的《通行证》发给十八岁以上 (含十八岁) 的港澳居民使用。
四 收费标准:
1. 十年期《通行证》收费:
类 别 新办及换发 遗失补办 损坏换发
费 用 390港元
( 402.3澳门元 ) 560港元
( 577.7澳门元 ) 560港元
( 577.7澳门元 )
时 限 12个工作天

2. 三年期《通行证》收费:
类 别 新办及换发 遗失补办 损坏换发
费 用 260港元
( 268.2澳门元 ) 400港元
( 412.6澳门元 ) 400港元
( 412.6澳门元 )
时 限 12个工作天
对申请未获批准者,将退还所交付的费用。对重领、冒领或伪造资料者,所交付之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五 证件领取:
1. 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领取证件,领证时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及领证咭;
2. 代他人领证者,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及领证咭。

办证时间及地址: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光大厦一字楼通行证办证处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不休息)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查询电话:28706888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01
大陆来澳门定居人士,申请的护照不叫中国护照,而是中国澳门特区护照,到你申领澳门身份证的地方──澳门身份证明局(在南湾大马路八角亭对面中华广场二楼)办理,凭澳门身份证。回乡证到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光大厦一字楼澳门中国旅行社办理,也凭澳门身份证,可能要你提供单程证的复印本,你要事先复印单程证,以後也会有用得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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