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变更注册需要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1)一式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5、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8、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4张。
护士变更流程有:
1、跨省(区)变更
省区内护士变更到外省(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最后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
省(区)外护士变更到省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卫计委提供注册材料。
拟执业地卫计委主管部门对审核合格者,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确认,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后,最后上报当地省卫计委主管部门。
2、省(区)内变更
在省(区)内医疗机构之间变更的,申请人须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所在市卫计委提供注册材料,拟执业地所在市卫计委对审核合格者,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确认。
签署审批意见,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后,最后上报当地省卫计委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