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户口已经迁到外地,老婆的户口还在自己农村的娘家,现在想把老婆的户口迁到老公爸妈的户口簿上,这样可以吗?就算能迁进去,那能不能再分户出来呢?
你可以可以采用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具体看当地的政策规定。因为老公的户口与公婆的户口分开,则不能以亲属投靠迁入,法律认定这种情况不属于亲属投靠的任一条件。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五章第一条规定:
投靠非直系亲属受理条件:
(1)申请人系不满 18 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外)祖父母在本市无子女的,可以解决一名(外)孙子女;
(3)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工作职工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无法随身抚养,外省市无同等亲属投靠的;
(4)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职工,单位无基地和托儿设施,子女无法随身抚养,外省市无同等亲属投靠的(目前在我局备案的单位: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土资源部、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公司);
(5)母亲原系本市户口,在国外或港、澳、台留学、工作期间生育的子女,现母亲未恢复本市户口;
(6)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7)被投靠人在京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扩展资料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假设有这么个政策可以迁过去的话,那可以和公婆分户吗?不想用一下户口本就要去借。
追答一般而言,迁不进去,但是你如果迁进去了,自然能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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