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否要双方在场,只有一方在场是否有效,另一方并不知情

另一方不知情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公证什么 ?公证不一定是要双方的

  公证是一项法律制度。它是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关,代表国家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的各种法律行为,以及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司法活动。国家设立公证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建设发展,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佥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1、公证书的效力

  (1)证据效力

  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特殊可靠的证据,具有特殊的证明力。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供人民法院、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使用,为及时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可靠凭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就是说,对经法定程序出具的公证书,除错误的外,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应直接采证,无须再重新调查,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强制执行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是指经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追偿债款或物品的债权文书,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可持该公证书,不再经过诉讼程序,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对公证崐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这样可以迅速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避免因诉讼带来的时间上的浪费和债权人人力、财产上的损失。这是法律强制性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

  (3)法律要件效力

  公证的法律要件效力是指公证证明成为某些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对当事人产生的约束力。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进行公证的法律行为,如果没有进行公证,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也就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公证机关的业务范围

  (1)证明法律行为:

  ①经济合同。如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联营、财产抵押、提保、劳务、代培、使用生产、农业生产承包、山林果园承包、企业租赁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成果推广,科技协作、技术转让、资产转让、中外合资、合作、合作勘探开发、国际货物买卖、国际信贷等合同;

  ②其它民事合同(协议)。如赠与、房屋买卖、租赁、合伙、计划生育、赔偿、换房、搬迁、财产分割、宅基地使用、遗赠抚养、赡养、婚后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等协议;

  ③遗嘱、委托书;

  ④收养关系包括解除收益关系;

  ⑤声明和保证书。包括弃权、接受权利、承担义务、处理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各种声明及各种单方作成的担保书、保证书;

  ⑥企业兼并、拍卖、招投标、提存、现场监督等。

  (2)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主要用于涉外和港、澳、台地区);

  ①死亡、出生、生存、空难、海难事故、风雹雨旱灾害及各种意外事故等;

  ②婚姻关系(结婚、离婚、丧偶、未婚),亲属关系、继承权、身份、学历、经历、成绩单、职称、居住地等。

  (3)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①公司章程、法人资格证书、负债表、银行保函、商标注册、专利证书、营业证书等;

  ②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③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有关文书的签名盖章属实;

  ④文件的副本、节书、译本、影印本与原件相符;

  ⑤用不同民族的文字或者不同国家的文字写成的同一文书是相符的。

  (4)证明无疑义的债权文书,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

  (5)办理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辅助性业务。

  主要包括:①保全证据;②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③技术性服务事项。如替当事人填写申请表,草拟、翻译各种需公证的文书、代写委托书等。

  (6)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贯例办理其他公证事务。

  3、如何办理公证

  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出书面和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件。法人申请公证,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持有委托书的代理人到公证处提出。但申请公证委托书、声明书、遗嘱、收养子女、赠与、身份赞美民人身有密切关系的事项,当事人不得委托别人代理。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公民、法人申请公证时,应提交以下证明和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申请公证时,当事人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①申请人应具有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②申请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③数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应共同到一个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不能分别向两个以上的公证处提出。共同申请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委托的方法解决。

  ④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委托在国内(内地)代理人代办民事公证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从国外寄来的委托书信(含电传、电报)。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为保护在海外的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他们需在国内办理公证,又找不到代理人时,可以委托我驻该国使、领馆或代表机构向国内公证机关代为申请。公证处接到当事人申请后,认为符合下列条件,就予以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崐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以后,便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并重点审查:

  ①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③需公证的行为、事实中文书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④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充分。

  经审查、核实认为待证事项真实、合法无疑义后,承办公证员即可按规定程序制作公证书。

参考资料:http://unn.people.com.cn/GB/channel19/51/221/232/200010/13/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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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25
另外一方要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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