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停车位就在垃圾箱旁边,夜间垃圾箱起火把我车子烧了。现在问了很多保险做理赔的朋友说这种情况赔的可能性很小。我是2011年2月买的速腾车,上路17万。今年保险也买了全险。不过没有自燃险,但我这种情况属于车损范畴。我看了下保险的车损险内容,第二条就是火灾。但是下面细则中有不明原因产生的火灾属于免赔。我到投保的保险公司谈理赔事宜,保险公司没有说不赔,让我先到消防大队开“ 火灾原因责任认定 ”的证明,目前消防大队已到现场拍过照,并录取了部分小区的监控录像(摄像头距离远,画面模糊,只能看到火慢慢烧起来)。做了笔录后让我回家等通知拿证明。这个证明如果写成“不明原因产生的火灾”可能就没戏了,所以找关系看能不能在认定书上写其他的,比如“垃圾箱起火产生的火灾”。。。我想请问有知道类似情况的改如何写认定书对我们损失方更有利。好像写人为因素导致垃圾箱起火造成的火灾更加麻烦,还得取证,立案什么的。还有小区的物管有责任,夜间1点20起的火,到3点还是父亲的一个朋友认识我家车跑到我们家楼上喊门的。保险公司问题处理好后再和物管打官司吧,这种官司是否一定能打赢。
非常感谢你的回答。我想问下你提到的3点中第一点“1、保险公司索赔的所有单证要备齐”,目前,所有单证都在车内已被烧了,只有一张保险卡在我手里,里面注明了保了哪些内容。保险公司打抄件只打了交强险的,其他的商业险不打。
距车被烧那天已经有快10天了,消防的证明还没有下来。现在就坐等消防的证明了。如果保险公司索赔的话,物价局还需要评估定损吗?物价局去评估定损要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一起到现场吗?还有大概能赔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