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如题所述

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

主要区别就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有无过错不同,是否承担责任不同。

1.过错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的故意过错,才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则是指不管侵权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在侵权责任法中,基本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例外,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PS: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民事侵权案件有:

产品缺陷责任、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2.环境污染责任、

3.高度危险责任、

4.违规饲养动物的责任、

5.饲养违禁动物的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区别:1.过错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的故意过错,才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无过错责任则是指不管侵权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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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0

1、性质不同。过错责任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无过错责任的行为是法定的,它不必具有违法性特征;

2、前提不同。过错责任以存在过错为承担责任的前提,比如说故意伤害,无过错责任不以过错为前提,比如说产品质量责任;

3、判断条件不同。无过错责任行为人不必过错,过错责任有过错。

具体释义: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主要含义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以及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的发生既不是加害人的故意也不是受害人的故意和第三人的故意造成的,但法律规定由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归责原则;它是一种基于法定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其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有效弥补受害人因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它与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共同构成现代司法制度中侵权民事责任的三大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过错责任原则

百度百科: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2个回答  2015-09-15
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的过错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重申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归责原则,它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以过错为要件的,过错便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

注意: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其主观上有无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均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几种无过错责任: 产品缺陷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违规饲养动物的责任、饲养违禁动物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2-12-26
1、无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虽都为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但二者明显的区别:(1)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根据,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不是对于具有“反社会性”行为的制裁,而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而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在于对致害行为道德上的非难。(3)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造成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不负举证责任,除了法定抗辩事由以外,加害人不能以自己无过错为由而主张抗辩;而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受害人应对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负举证责任。在法律规定采用推定过错时,加害人可以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5)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责任的确定是从受害人一方的损害程度来考虑的,大都是限额赔偿;而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责任的确定应考虑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且对财产损害一般全额赔偿。(6)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通常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而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没有规定特别责任的各种场合,通常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
第4个回答  2010-07-11
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的过错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重申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归责原则,它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以过错为要件的,过错便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

注意: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其主观上有无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均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几种无过错责任: 产品缺陷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违规饲养动物的责任、饲养违禁动物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