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男,18岁)在某中学操场边与乙玩游戏。两人在游戏过程中发生争执,甲将乙推倒在地,乙头部正巧碰到操场边的一块大石头上。甲见乙脸色苍白,没有声音.因为害怕承担责任,就将乙背到自家的猪圈里,但半天也不见乙苏醒。甲怕事情闹大,遂起杀人灭口之心,于是拿起一块石头向乙头上砸去。当日傍晚,甲将乙尸体移到村外河边涵洞里,后尸体被洪水冲出。经法医鉴定,乙头部被砸伤痕迹系死后伤,
问题:甲的行为构成一罪还是数罪?
2.乙某(女)由父母包办,与付某结婚,,不久,乙某产生杀死付某另嫁史某的念头。某日深夜,乙某乘丈夫熟睡之机,用铁棍猛击付某的头部,将其打死在床上。然后,乙某将尸体分割后装入麻袋仍进村后的江中,并伪造了现场。乙某在被捕后1个月发现已怀孕3个月,有关政法机关为了诉讼方便,起诉前给她先做了人工流产。
问题:法院能否对乙某判处死刑?为什么?
3.蒲某意图抢劫,尾随一妇女身后。当该妇女回家开门后准备关门时,蒲某以为其家中无人,强行挤进房内,该妇女被吓得惊叫一声。她的丈夫闻声起床,拉开电灯,见蒲某站在门口,便问:“你是干什么的?”蒲某答不上来,该妇女的丈夫上前打了蒲几个耳光。在邻居的帮助下,蒲某被担送到公安机关。蒲某供认他的目的是抢钱。
[问题]请分析蒲某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
4.被告人陈某,男,26岁,某市西城区大红便民超市保安。
被告人梁某,男,21岁,某市西城区大红便民超市仓库保管员。
被告人陈某在工作中接触闲杂人员,思想发生变化,经常进出舞厅、饭店,进而发展到嫖娼;由于经济开支大,陈感到手里的钱不够用,便产生了偷盗超市的物品、变卖生财的想法。经过长期观察,陈某发现首先要有仓库钥匙,便设法与超市的仓库保管员梁某搞好关系。一次陈某请梁某吃饭,遂把盗窃超市仓库的想法和一套完整的偷盗方案说了出来,请梁某提供钥匙并一同进入超市行窃,陈某承诺财物到手变卖后,分给梁某三成,梁当即表示同意。2001年6月15日晚,两人按约定来到超市后门,梁某将事先配好的仓库钥匙交给陈某,但梁某害怕事后被发现,不敢同陈某一起进入仓库。梁某犹豫许久,在陈某面前装作肚子痛并对陈说:“我今天身体不舒服,不能一块进去,你搞来的钱我不要了。”陈某得到钥匙大喜,觉得自己单独行动更加方便,当即表示同意。当晚,陈某一人用梁某提供的钥匙打开仓库门,盗得:手机十部,价值人民币20000元;神州行充值卡500张,价值人民币50000元。次日,陈某怕走漏风声,立刻将所盗财物转手,并将其中的人民币20000元用信封包好交给梁某,梁某不收。
问题: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是什么?被告人梁某与陈某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被告人梁某是否构成盗窃罪的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