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转运工件,不慎压到工友脚上(看情况不严重),他说伤害严重又没有医疗机构相关证明,两个多月了就是不上班,单位要我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费用,我该咋办?谢谢你的指点!!
追答如果确实因为你的工作失误导致你工友受伤的话,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之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但在赔偿时要求对方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费要有医院的门诊病历、交通费要有票据而且通常要求是乘坐公共交通的票据、误工费要有误工证明、护理费和营养费要有医院开具的需要护理和加强营养的出院小结等,否则你可以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