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为什么二环车进不了市区

如题所述

  现在贵阳都限号了 二环车不能进的 要进一环就-----------------------------------------------------------------------------------------------------

  第一条  为落实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登记注册小客车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驾驶人员,应当遵守本暂行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道路养护车及城市公共客运车辆等除外。

  党政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执行。

  第三条 对在本市新入户的小客车核发专段号牌和普通号牌。专段号牌的年度增长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受入户限制,可以在所有道路通行;普通号牌的年度增长和入户不受限制,不能在本市一环路(含一环路)以内的道路通行。

  前款规定的专段号牌年度增长数量,根据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等部门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告。

  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专段号牌核发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摇号登记。

  第六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摇号登记。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筑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华侨和外国人;

  (四)持有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单位办理登记的条件和内容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规定。

  第七条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经摇号取得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并公布摇号结果。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的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和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单位出售、报废名下登记小客车指标管理的措施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专段号牌的,应当出示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证明文件。

  第八条 经摇号取得的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根据车辆买卖合同约定提车期限超过6个月的,可以在期满之日前1个月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机构申请延期办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指标有效期内,不得重复办理摇号登记。

  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登记信息取得的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 小客车销售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市实行小客车专段号牌配置指标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在签订车辆买卖合同时书面提示购车人。

  第十条 违反本暂行规定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 “一环路”,是指北京路、宝山路、市南路、解放路、浣纱路、枣山路;

  (二)“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9座以下载客汽车和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车辆类型。

  第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贵阳市小客车号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缓解老城核心区交通拥堵状况,根据《贵阳市小客车号牌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对准许通行一环路(含一环路)以内的小客车(指9座以下载客汽车)实行配额管理制度,核发通行专段号牌(以下简称专段号牌)。

  第三条 专段号牌上牌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获取。

  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执行;其它单位、企业及组织等(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专段号牌指标的,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摇号登记。

  第四条 小客车专段号牌指标仅限于申请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可以办理摇号登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二)驻筑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三)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华侨和外国人;(四)持本市居住证或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第六条 单位办理小客车专段号牌摇号登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依法在本市纳税;

  (二)其它单位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三章 申请和摇号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申请小客车专段号牌,每月1日至10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提出申请并取得申请编码,也可以到各区、县(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服务窗口咨询自行办理。

  第八条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参与摇号的有效编码。摇号每月25日进行,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6个月,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第四章 核发及管理

  第十条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查询摇号结果;获得核发指标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所需印证材料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窗口审核,经审核合格并获得指标确认书方可办理登记手续。不符合指标申领条件的取消核发资格,取消的指标自动转入下一阶段。

  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小客车专段号牌核发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特殊情况由车辆经销商出具车辆买卖合同,当事人可在期满之日前1个月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二条 凡挪用小客车专段号牌的,收回专段号牌并改发为普通号牌。

  第五章 监督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小客车专段号牌核发指标的行为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违法违规为他人取得小客车专段号牌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专段号牌核发指标确认通知书等,或者骗取小客车专段号牌核发指标确认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核发指标和号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专段号牌是指与普通号牌和原段号牌相区别,允许在所有道路通行的小型客车专用号牌,序号中倒数第三位由英文字母组成。

  普通号牌是指禁止驶入一环路(含一环路)以内道路,核发数量不受限制的小型车辆号牌。序号中最后一位由英文字母组成。

  原段号牌指本规定实施前的其它小型车辆号牌。序号全部由阿拉伯数字组成或第一位,第一、二位由英文字母组成。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必须参加摇新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04
因为市区车实在太多了,每天堵得厉害,为了缓堵,所以要控制二环车进入,还要按号限行。
第2个回答  2012-05-11
交通太拥挤,为了避免这样的状况所以不允许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