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女有代父继承祖父母遗产的权利吗

我父母早年离异,我从小由祖父母养大,至16岁参加工作。祖父是离休干部,我父亲于多年前因病去世,父亲的再婚配偶从此不再与祖父母来往。我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也不与祖父母来往。
最近一年,祖父母相继离世。叔叔通知我处理遗产,并出示了祖父于多年前独自写的遗嘱,房子归叔叔(遗嘱注明:爷爷的房改房是叔叔出资八千元买的),存款归我和姑姑,叔叔说,祖父母留下一万元存款,遗嘱没有祖母签名,没有证明人,姑姑提出异议,由于姑姑在祖父患病期间尽力照顾,他们兄妹协商后,叔叔同意给她十几万作为补偿,房子估价在四五十万左右。祖父母晚年,我经常看望,有时叔叔没空,我就请假照顾二老。叔叔承诺给我两万元,让我配合他过户房产。我不好意思说什么,但几个问题我得弄清楚,请专家解答:
一是父亲的再婚配偶不与祖父母来往,应该没有继承权吧
二是祖父于多年前独自写的遗嘱,是不是成立
三是我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叔叔不愿意主动通知他,有意隐瞒事实,我该不该配 合他做公证过户。
四是能不能登报通知同父异母的弟弟,如果他不来,是不是视为放弃。
最后,咨询一下,如果协商不成,闹到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孙子女是否有代父继承祖父母遗产的权利,要看祖父母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就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拥有的合法财产。
如果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的老人子女先于老人死亡,那么老人的孙子女在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身份代替父亲行使继承权和享有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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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0
1、父亲的再婚配偶有继承权……虽然你继母没有跟祖父母来往,但也只能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应适当减少继承份额,至于减少的份额或者是否剥夺继承权,应由法院判决或自行协商。

2、只要是你祖父手书的遗嘱并有亲笔签名,无须见证人也有法律效力。现在有一个问题,你祖父和祖母去世的先后次序是怎么样的。

3、同父异母的弟弟有继承权

4、即使你登报或者如何,假设你的弟弟有继承权,如果他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就有继承权。

5、先把下面几个问题回答清楚,才能做进一步回答:
(1)你祖父母去世的先后顺序。
(2)你继母和你弟弟与你祖父母不来往的具体情况追问

祖母先去世,祖父后去世,父亲的最后一任配偶从父亲去世就中断了与这个家庭的一切来往,同父异母的弟弟是我父亲第二次婚姻时生的,跟他母亲生活,
最后一任配偶应该没有继承权的,父亲先去世,
我如果配合他们隐瞒有弟弟的事实,怕以后吃官司。更怕同父异母的弟弟找事

追答

你说的这个事情分析起来非常复杂。不过有几点是可以肯定的:
1、你的继母由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所以丧失继承权。
2、你的同父异母的弟弟有继承权,来源于代位继承。
3、你的同父异母的弟弟继承份额非常小,不会比你更多。

我的建议是:
1、通知你的弟弟,询问他的意见,如果他想继承,可以进行详细的遗产分割。
2、由于你的祖父已经立下了遗嘱,可以肯定的是,你祖父祖母遗产中的绝大多数是按照指定继承来的。
3、你们内部协商,只要所有有继承权的人没有反对意见,可以按照你们协商的结果来。

有一点,不通知你的弟弟,如果你的弟弟闹起来了,这个问题的确不好解决。因为他确实是拥有继承权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20
孙女有权行使代位继承权,可以代父继承祖父母遗产,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3个回答  2012-04-20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第4个回答  2012-04-20
1 没有继承权;2 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去做笔迹鉴定;3 解决完你主张的权利,再决定是否配合;4 不能以此解决,不来不是放弃继承权;5 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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