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交的首付,我用公积金贷款还贷,房产证上我一个人的名字,请问离婚后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结婚5年,儿子5岁了。女方父母恋及外孙上学问题,给我买房,交的首付,我用公积金贷款还贷,房产证上我一个人的名字(男方未出分文),请问离婚后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规定,自领取结婚证起,购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不管是登记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
你说的情况,你爹妈出资首付,不是全款购买,所以,住房属于婚后共有,
不存在你一人还贷,婚姻法规定,你婚后取得工资和收入包括公积金都属于婚后共有,你还贷的钱,你配偶有一半权益,
你爹妈出资,属于对你俩债权,可以主张,追问

婚后生活基本自己养活自己,和孩子,就连他妈妈住院也是自己出资,也就是说结婚后自己都是倒贴的,连公积金还款也是自己的,请问他还有一半的权益吗?

追答

婚姻法规定,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
你和配偶两人收入,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追问

谢谢了!以上回答很满意。
那如果父母交了首付,房产证写父母的,我可以拿公积金替她们还吗?等还完再加上我的名字,这样算夫妻共同的吗?

追答

你名字不在房产证或是购房合同上,就不能办理你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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