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对向车辆随意开启远光灯致使其他车辆发生事故的行为,对向车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情节轻微,交警会对其采取扣分与罚款,并且加以警告与惩戒。如果此行为致使其他车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人员伤亡,对向车辆需要负有刑事责任。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二、会车注意
在我们夜间驾驶车辆的时候,相信每一位车主几乎都遇到过对向车辆随意开启远光灯的不文明行为。直射的远光灯不仅非常刺眼看不清前方的道路,而且严重妨碍了我们安全驾驶。这个时候,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如果车内有防眩晕眼镜,可以及时佩戴上,如果没有,需要及时降低车速,轻踩刹车,用闪灯提醒对方变换灯光。如果对方不予理睬,不要斗气也开启远光灯,我们只要降低车速就可以,可以以后凭借行车记录仪前往交通部门进行举报。
三、文明驾驶
随着社会车辆的急剧增多,往往会出现很多不文明的驾驶行为,其中以夜晚随意开启远光灯的行为危害最大。夜晚行车视线不好,很难看清道路两边以及横穿马路的行人,驾驶人因为远光灯的照射,可以说前方道路几乎一片耀眼的白色,这就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提醒广大驾驶人要安全出行,文明驾驶,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