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开具的电子发票抬头不是填姓名的吗?怎么有些人填“个人”呢?正确应该怎样填?

今天有个客人说要开发票,于是我就问他开什么抬头,他说开个人,然后我就问他姓名,但那人却说就填“个人”就可以了,而我坚决要求填姓名,那人却怎么也不填姓名,硬要填“个人”两个字,后来开不成发票就来火地说要投诉我。我认为开单位就填单位名称即公司名称,开个人就写姓名,难道不是吗?

2019年1月1日前是可以开具个人的,自2019年1月1日起,每个公民都有了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就无法开具个人了,只能开具姓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

二、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其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三、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报送相关基础信息。

四、税务机关应当在赋予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后告知或者通过扣缴义务人告知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并为自然人纳税人查询本人纳税人识别号提供便利。

五、自然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申请退税、开具完税凭证、纳税查询等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六、本公告所称“有效身份证件”,是指:

(一)纳税人为中国公民且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的,为居民身份证。

(二)纳税人为华侨且没有居民身份证的,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华侨身份证明。

(三)纳税人为港澳居民的,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四)纳税人为台湾居民的,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五)纳税人为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个人的,为永久居留证和外国护照;未持有永久居留证但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以下简称工作许可证)的,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护照;其他外籍个人,为有效的外国护照。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发票开具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厅-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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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你的客户要发票是用于以后报销的,所以他不想体现出个人的名称。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不收费,直接作废这张发票,重新开过一张正确的就可以了。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收款人名字打错可以作废也可以不作废,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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