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追尾,对方全责,双方车上都有人员受伤.怎么对方说还要从我的交强险里给他们出医药费,这合理吗?

如题所述

是的。你的交强险在无责内赔对方最高医药费1000元。财产最高100元。 这个又不要你自己出钱的,保险公司报的,而且下年又对你保费无影响。
法律分析
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当事人可以让物价局定损,再不行就到4S店定损。如果对方不赔偿,就应该到法院起诉。但是折旧费是没有的。交通事故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对于可以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双方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协商;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在网上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向警方报案的,交警、辅警可以指导当事人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警到场处理的,应当指定交警当场调查处理。两车刮擦属于双方事故,需报警处理,交警到场会开出责任认定书。然后依责任认定书,再拨打保险公司报案。(如只有一方全责,只需全责方报案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查勘员到现场查勘拍照定损,依实际损失赔偿维修所有维修费用。有对方保险公司帮你车定损后由对方车辆驾驶员垫付修车费,或者你直接修好车后拿发票找责任方报!
【个人建议】
建议等交警定责再做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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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4
不合理,对方全责,所有钱都该他出。
第2个回答  2012-10-24
交强险赔付的原责是互赔,即他的保险公司赔你,你的保险公司赔他。由于你的车辆无责,所以按交强险的规定,你赔对方医药费1000元,财产损失费100元,你方车辆人员和车辆的损失由对方保险公司赔付。这些费用都是由保险公司赔付,你个人不用掏钱,而且由于对方是全责,此次保险公司出险并不会影响你下一年度保费的优惠。追问

那都要提供哪些资料?

追答

交警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必须的,别的东西就看你所在保险公司的要求了。

第3个回答  2012-10-24
是的。你的交强险在无责内赔对方最高医药费1000元。财产最高100元。 这个又不要你自己出钱的,保险公司报的,而且下年又对你保费无影响。
你方的损失全由对方来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全责方可以向无责方申请交强险无责赔偿 ,在保额内可以赔偿1000元医疗费用。

交强险赔偿范围。
1.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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