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涨价,交完的还要补交,合理吗?物业强收怎么办?

你好,我去年把今年全年的物业费交了,但今年2月份物业费涨价了,物业公司让我补齐,合理吗?我应该用什么样的法律条文或什么机构来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你好,这个情况不合理,也不合法。物业涨价是有情可原的,但是不可以向前面追溯的。
既然是预交的费用,就应该预见到现在的情况。更何况还有预交时候的利息在里面。你完全可以拒绝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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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26
只要物业公司物业费涨价按要求征询了广大业主,并且通过了2/3业主的同意,你2月份以后是需要补交的。追问

我是2014年9月份交的2015年全年物业费,收据发票都在,等于已经成交了。我觉得不应该补交,好比房子买完涨价了我还有给开发商补差价不成?没道理吧?

追答

如果涨价的决议符合要求,并且涨价的服务期是在决议之后是需要补交的,就是说关键点是涨价决议在2月份之前还是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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