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对方不签字,怎样取车

我面包车出市场大门右拐与对方逆行电瓶车相撞,交警出责任认定书判对方主责,我次责,对方不愿莶字,已经七天了,交警也没去处理,我想取回我的车,怎么办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对方不签字是不影响取车的,在取得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的五日内,是可以领取扣留车辆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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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03
车友,你将事故的情况大致作了一个介绍,可是没有把交警对事故责任的结果讲清楚,你说是对方的过错,你方有过错吗?由于你未把最为关键的事儿交待明白,下面就你所提出来的问题,作一个大概的回复吧。首先,交警将事故车辆暂扣,按照相关法规,这是为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而不是为了将肇事车辆作为抵押品,才将车辆暂扣。这一点,你可以巧妙的告诉主警官。另外,在相关的法律条款中,还对“对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退还当事人”的相应的规定。所以,你也不要想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了伤人事故后,就能马上得到解决,而应该采用不急不燥的心态来处理和应对事故的处理流程,你现在急于求成的心情实为大忌讳哈。另外,交警要你交四千押金一事,我认为这事儿还是值得商榷的。按照相关规定,他们公安机关是不能为事故的任何一方收取什么押金的。交警是对事故的责任认定负有权利的,至于事故的善后赔偿的问题,应该由他们可以进行调解,但是只要是任何一方拒绝调解,就只有通过诉讼来解决赔偿纠纷。因此,他们让交押金一事是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总之,你现在正确应对目前事故处置的方式是,要采用等待的法,让伤者在得到及时治疗的前提下,不要十分着急去要车,要想得到赔偿的最终结果,这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的哈。伤者的伤害没有全愈,交警是不可能为你们双方作出更进一步的处理的。这就是说,我们要按照事故处理的程序来进行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对方签不签字和放车没有直接关系。扣车是用来检定的,不是用来说一定要双方签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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