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社保不减员,现单位不能办理社保增员,不能正常发工资,怎么办

我从原单位辞职未获批准,后我自动离职到现单位工作,已有一个多月。昨天原单位电话通知我这个月还继续给我交社保,因上级单位还未做出处理决定,所以现在不能给我办理社保减员。原单位不办理减员,现单位就无法为我办理增员,社保手续办理不下来,我的工资就不能正常发,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啊?
可不可以现单位给我办理正常入职手续,正常发工资,但是这段时间的社保就不交了,等原单位那边办完之后再说?这样做的话,现单位只发工资不缴纳社保,违法有关规定吗?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谢谢

没有关系,只要你的社保不断,用人单位就不会违法。只是新的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责任。

你应该按下面说的,把原单位的事情处理好。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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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不必担心:
1、原单位不会无限期免费给你交纳社保,至多拖2月
2、现单位完全可以为你办理入职,签署劳动合同
3、只要你不追究现单位未为你交纳社保的责任,社保就不会管
4、而且,依据规定,也不可能在原单位继续缴纳的同时,现单位还能再开一个户为你缴纳。

所以,现单位不会不违法。
从现单位角度看,只要你能提供已缴纳社保证明给他们,他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就不会违法了。追问

但是现单位担心社保核查时这边发了工资,社保却在别的单位,担心会有问题,我该怎么解释一下啊

追答

你将已经缴纳社保的查询证明给现单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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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0-25
什么单位这么赞...... 离职了还给你交社保
可以和新单位商量 讲清楚情况 社保暂时不交 只发工资 这个是因为单位衔接的原因 也不违反相关规定 不过时间最好不要拖的太长追问

现单位的意思是只发工资不缴社保的话,会违反规定,以后社保核查的时候会有问题,工资和社保的日期应该是一致的,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啊?

追答

这个不是你和你现在单位的原因导致的没办法参保 这个没有关系 劳动监察也没空来查这个东西....

第3个回答  2012-10-25
你好,有些公司怕发生工伤,如果没有给你买的话,怕公司需要承担医药费。
如果公司非要有买社保才可以发工资的话,用工单位可以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增减表》,填写只购买工伤(社保局可以强制停掉原公司给你买的工伤,其他的还是需要原公司停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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