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法院法官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什么时候生效?

如题所述

失信被执行人,结案了名单,一般依当事人申请,受理申请后3-5个工作日可以删除。
欠债还钱,只要失信人履行债务后,当事人便可以申请将其失信名单删除。一般法院经审查,任务为申请符合规定,会按流程审批删除,确定删除到删除,大约1-2天即可办完。
依据《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人有关信息从失信名单库中删除: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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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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