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身份证的有效期是从补办开始,还是原来的

如题所述

身份证的有效期是从证件签发日期开始,签发日期是指公安机关受理办证申请的日期,不是身份证办好的日期。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四种。16岁以下的,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居民身份证;16周岁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证件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起计算。如某人1949年9月20日出生,1984年35周岁时申领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为1984年12月31日,他属于26至45周岁这一年龄段,证件有效期限属于20年这一档次,到2004年12月30日有效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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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2
  有效期限从补办后,开始算,不按原来的算,当事人可以参看身份证背面的有效使用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12
有效期从补办那天算,一般都是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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