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交通补贴

如题所述

近期,关于事业单位发放公车补助的新闻又引起了广大的网友关注,因为这个新闻是由某个官方媒体账号发布的,因此让不少事业编制的人员觉得看到了车补的曙光,那么事情到底是怎样呢?事业单位真的要普遍性的发放车补了吗?

      为了解答这个疑惑,笔者特地到这篇文章下拜读了一番,发现这篇文章的内容其实只是新瓶装旧酒。
      文章中所引用的图片虽然不知道具体出处,但是文中提到“自2020年起,省财政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资金”,可以看出其实文件提到给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车补的做法应该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已经过去了6年左右的时间,这次改革可以说在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之间划出了一道明显的分水岭。
      公车改革以后,公务员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身的级别领取到不同金额的交通补贴,一个月至少增加了500元以上的收入。而迟了一年的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则完全不同,只有少数高级别的事业编人员或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职工可以领取普惠性车补,大部分事业编制的人员在改革后只能实报实销。
      这种不平衡的做法让不少事业编的职工产生了不小的意见,特别是对于那些在乡镇街道的基层一线事业编职工,做着和单位里其他公务员一样的工作,每天在外头跑,却得开自己的车花自己的钱。

      为了解决基层事业编制人员的待遇问题,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一两年后,一些省市陆续开始研究出台专门针对乡镇人员的交通补贴政策。
      2020年5月,甘肃省印发了《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乡镇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队伍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在2020年,广西自治区北海市就下发了《关于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交通补贴的通知》,明确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标准参照乡镇公务员标准执行,科级每人每月750元,一、二级科员及以其他每人每月650元;各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岗位设置为管理八级、专技十级(含)及以上的人员比照乡科级标准执行,其他岗位的人员比照一、二级科员标准执行;工勤编制人员及新招录未定级人员标准按每人每月600元执行。
      之后山东省、河北省、福建省等多个省市也陆续出台了给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车补的通知,让基层一线的事业编职工也能够享受到交通补助,更加安心地工作。

      但是,对于县直或市直单位的事业编职工来说,车补依然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大多数人在满怀期望之后,已经慢慢熄灭了对车补的幻想,接受了现实。
      同样,对于老师和医护人员这两个群体,政府给他们发放车补的可能性也已经非常非常的小。即便是在乡镇卫生所上班的医护人员或者是在乡镇小学教书的教师,亦是如此!
      这两个群体的工作性质主要决定了他们上班后基本都是待在单位里,因此发放交通补贴的理由不够充分。当然其实最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这两个群体占了我国事业编人员中的一大半,他们的人数太多,发放普惠性的交通补贴对于政府财政的压力太大,即便少数地区的政府家底充足,也不敢轻易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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