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贷款买房,房产证还没有办理,手上只有购房合同(双方签字的),现在要离婚,房子怎么给其中一方?

婚后贷款买房,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现在手上只有购房合同(夫妻双方签字的),贷款未还清,现在要离婚,怎么将房子转给其中一方

协商,协商不成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离婚时对按揭房屋的权属有争议但能协商好的,可按双方的合意处理房屋权属;若协商不成的,法院可判决按揭房屋归一方使用,待房屋产权证发放下来后,再作处理。

扩展资料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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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4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离婚时对按揭房屋的权属有争议但能协商好的,可按双方的合意处理房屋权属;若协商不成的,法院可判决按揭房屋归一方使用,待房屋产权证发放下来后,再作处理。
2、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
(1)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后,房屋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一般来讲,离婚时房屋价值较签订购房合同时的合同价都有增值。房屋的增值从原因考虑,有的是基于增加附加值的主观因素,如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有的是基于外界的各类客观因素,如市场房价波动导致房屋增值。(2)对于按揭房屋,认定为归一方所有的房产,若基于主观因素另一方对房产增值有贡献,则可以享有增值部分的财产收益。若基于客观因素导致的房屋增值,则应当根据房屋的权属来分割增值的财产收益。
(3)因增值部分是附属于房屋的,在所有权人未进行房产转让的情况下,该增值部分一直处于一种期待利益的状态。在离婚案件中,若一方主张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对离婚时的房屋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后,再在进行处理。
第2个回答  2012-11-19
抱歉,你目前无法办理去名手续;
你必须取得该房屋产权证才可以办理上述程序,
你们可以凭借房产证、离婚证先去银行申请去名手续,或银行提供以后借给你他项权利证明,
你在凭借它证及身份证、房产证、离婚证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
整个程序不产生任何税费,80-200万工本费即可!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追问

80-200万?你的意思是只能先办房产证才能往下走相关流程?办房产证时,可以只登记单方姓名吗?

追答

你误会了,是必须先做出你夫妻双方的产权证,然后再凭借相关材料办理去名程序;
我打错了,工本费是80-200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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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11-19
合同已经备案,无法再修改了,建议直接去办理产权,离婚之后做产权变更。或者如果现在要离婚,双方可以协商,房产如何分割在离婚协议中写明,之后双方等产权证下来共同去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是经过法院判决,直接持法院判决书就可以去百里变更手续。
第4个回答  2012-11-19
您好,可以做过户,转给您的配偶。森强提示。追问

现在只有购房合同,可以过户吗?流程是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