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是否要在当地缴纳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障金

我单位是外省企业在湖南设立的非法人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员工由总公司招聘管理,工资由总公司直接发放,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算清缴。
总公司成立了工会组织,并根据工资总额(包括分支机构)的法定费率向上级工会组织上缴了工会经费(已向我单位出具汇总缴纳工会经费的证明)。
总公司按全部员工(包括分支机构)比率计算缴纳了残疾人保障金,并由总公司所在地残联组织出具了汇总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证明。
现我分支机构当地税务机关要求我单位在湖南当地缴纳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障金,是否合法?有无相关法律支持?

分支机构非独立核算的话,不需要缴纳这些,而且你们总公司已经汇总缴纳了。如果当地的税务机关要求你们交的话,那你们可以出具总公司已经汇总缴纳的证明,如果这样都不行的话,那么你们可以走行政复议这个方法,也就是像管理你们的地税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对地税出具的缴纳工会和残保金的函件,请求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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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7
这个可以不在当地缴纳,因为工资都是总公司发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19
1、单位无工会组织的,不能计提工会经费,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可以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税法规定:对于企业、事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计提了工会经费但没向工会组织实际拨缴的,不能税前扣除。这个只是贵公司的一个编制问题

2、残保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收取标准并不一致。多数地方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公式为:(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劳动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机关事业单位100%,企业80%)=应缴纳保障金。有的地方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资水平确定。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我的问题是: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是在当地缴纳,还是由总公司缴纳。

追答

总公司

追问

能否提供一下具体明确的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