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成损失后擅自离职,公司给税务局一份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这会给财务以后工作带不便吗?

财务人员擅自离职,造成发票过期,税金不能抵扣,现在公司要给税务局一份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上面有财务人员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请问这会给这位财务人员以后工作带来不便吗?会不会被行业通缉?

这会给这位财务人员以后再在本地区的企业里面工作会很麻烦。按照规定,税务机关不允许这个人在本地区的企业里面再工作。
现在税务局正在与财政局的工作人员沟通,准备把这份资料递给财政局,让财政局对这个财务人员进行那个处罚吊销这个财务人员的会计证。财政局在吊销你的会计证时,会给你发出听证的权利,你可以提出你的理由的。追问

他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话,是否可以再本地区内工作呢?吊销会计证,这太严重了吧?我们公司也不准备告他,只是现在要给税务局一份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所以那个上面必须有他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这会给他带来这么重的责任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30
如果你是要在这个行业做,对于个人行业发展来说,基本的职业操守还是必须的。向外企、Big4之类的国际知名公司,都是要对入职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的,如果反馈结果不好,当然是会影响你以后找工作。不过,如果就是普通的兼职会计,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信用制度和体系,目前影响不会太大,但终有一天会实现的,劝告你不可任意妄为。
对于公司来说,之前财务的错误行为可能导致的损失只能公司自己承担,给税务局出说明也不过是证明并非公司主观故意,税务局也不会太苛责。
第2个回答  2012-11-17
如果你们公司只是这么做,对会计以后的职业生涯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应该让他知道,作为财务人员,擅自离职是最不负责任的。从职业道德上谴责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1-17
现在来说一点用没有,因为税务局没有一个系统,对财务人员建立了诚信档案,会计证是归财政局管理的。
第4个回答  2012-11-17
肯定会影响你以后的反展的。考试择业都影响。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