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的车损坏严重,人没事,怎样处理合适?

我开的名爵小轿车与一辆罐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人除了擦伤和手腕疼,没别的大碍,也没住院;车严重损伤(二手车)。对方只负责走保险4s店给修车,赔偿误工费和诊疗费,1000元精神损失。这样合理么?交通费、营养费之类的啥也没有。而且司机是某个单位外聘的,目前外出,委托别人处理此事。我现在下一步该怎么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们的车损坏严重,人没事,怎样处理合适,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您遇到的这种问题,对方给你的赔偿勉强算合理了,赔偿损失,会按照实际损害赔偿,你基本没受伤,除了一般的治疗费及必要的交通费外,基本没有其他费用。精神抚慰金,一般是致伤致残才可主张,营养费只住院期间补贴,各地不等,一般几十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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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2
已经很合理了。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误工费,更不存在营养费。交通费可以向对方主张。不过本来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对方既然给你认了1000就可以了。法院只有在人有伤残及以上的情况下才会支持精神损失费。所以这个结果已经很不错了,别人给你认修车、赔误工费、治疗费、精神损失费。下一步就等车修好后,拿发票找对方付款或者带对方到4S店付款,根据你们协商好的费用签谅解书,对方去事故处理中心销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2-07
按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受害方伤者未构成伤残等级或重大精神伤害的情况,法律上不支持精神损失费的索赔。另外营养费的索赔需要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营养补充诊断建议作为索赔依据,交通费原则上也只能按照公交车等级的标准。上述之外的部分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3个回答  2018-02-07
对方给予的赔偿比较合理,但是如果车新买不久,出现如此事故必然影响车辆价值,可以申请价值评估,要求对方赔偿车辆价值减损的部分。一般新购一年内的车可以享受此赔偿。
第4个回答  2018-02-07
对方给你的赔偿勉强算合理了,赔偿损失,会按照实际损害赔偿,你基本没受伤,除了一般的治疗费及必要的交通费外,基本没有其他费用。精神抚慰金,一般是致伤致残才可主张,营养费只住院期间补贴,各地不等,一般几十元。向你这种情况,主张不了营养费的。差不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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