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阳县有位青年名郑仲辨,左手的大拇指生了一个疹斑,肿起来像米粒一般大,郑君不能确定它是什么,把它给给别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认为不值得担忧,过了三天,疹粒肿得像铜钱那般大,他更为担忧,又拿给人看,看得人像以前一样笑他。又过了三天,拇指肿得像拳头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头,都被它牵引得疼痛起来,好象割刺一般,四肢心脏及背脊骨没有不受痛的。郑君心中害怕,就去请教医生,医生看了,吃惊地说:这是奇特难治的病,虽然病在指头上,其实成了影响全身的病了,不赶快治疗,将会丧失生命。可是刚开始发病的时候,一天就可治好,发病三天以后,要超过十天才能治好;现在病已经形成了,不到三个月不能治愈。一天治得好,用药草艾草就可以了!过十天要治得好,用草药才可。到成了重病时,甚至会蔓延到肝脏、横隔膜,不然也可能有一只手臂残废。除非能从内部治它,否则病势不会停止,不设法从外面来治疗,病就不容易治好!郑君听从他的话,每天内服汤药,又外敷有效的良药。果然到两个月后就好了,三个月后精神脸色才复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发生在极为细微、隐而不显的地方,最后成为莫大的祸患。开始认为不值得整治,最终到了不能够整治。当初发生容易处理时,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轻忽它而不加顾虑,等到祸患形成了,花费很长的时间,用尽了脑筋,精疲力竭,才仅仅能把这祸患克服。天下事,像这拇指的,可太多了!
原文 浦阳郑君仲辨,其容阗然,其色渥然,其气充然,未尝有疾也。
他日,左手之拇有疹焉,隆起而粟。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为不足患。
既三日,聚而如钱。忧之滋甚,又以示人,笑者如初。
又三日,拇之大盈握,近拇之指皆为之痛,若剟刺状,肢体心膂,无不病者。惧而谋诸医,医视之,惊曰:“此疾之奇者,虽病在指,其实一身病也,不速治,且能伤生。
然始发之时,终日可愈;三日,越旬可愈;今疾且成,已非三月不能瘳。终日可愈,艾可治也;越旬而愈,药可治也;至于既成,甚将延乎肝膈,否亦将为一臂之忧。
非有以御其内,其势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为也。”君从其言,日服汤剂,而傅以善药,果至二月而后瘳,三月而神色始复。
余因是思之:天下之事,常发于至微,而终为大患;始以为不足治,而终至于不可为。当其易也,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顾;及其既成也,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
盖众人之所可知者,众人之所能治也,其势虽危,而未足深畏。惟萌于不必忧之地,而寓于不可见之初,众人笑而忽之者,此则君子之所深畏也。
昔之天下,有如君之盛壮无疾者乎?爱天下者,有如君之爱身者乎?而可以为天下患者,岂特疮痏之于指乎?君未尝敢忽之,特以不早谋于医,而几至于甚病。况乎视之以至疏之势,重之以疲敝之余,吏之戕摩剥削以速其疾者亦甚矣;幸其未发,以为无虞而不知畏,此真可谓智也与哉? 余贱不敢谋国,而君虑周行果,非久于布衣者也。
《传》不云乎“三折肱而成良医”?君诚有位于时,则宜以拇病为戒。洪武辛酉九月二十六日述。
[编辑本段]翻译 浦阳县有位青年名郑仲辨,他的身体强壮,面色红润,精神充沛,从来没有生过病!一天,左手的大拇指生了一个疹斑,肿起来像米粒一般大,郑君疑惧,给别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认为不值得担忧,过了三天,疹粒肿得像铜钱那般大,他更为担忧,又拿给人看,看得人像以前一样笑他。又过了三天,拇指肿得像拳头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头,都被它牵引得疼痛起来,好像割刺一般,四肢心脏及背脊骨没有不受痛的。
郑君心中害怕,就去请教医生,医生看了,吃惊地说:「这是奇特难治的病,虽然病在指头上,其实成了影响全身的病了,不赶快治疗,将会丧失生命。可是刚开始发病的时候,一天就可治好,发病三天以后,要超过十天才能治好;现在病已经形成了,不到三个月不能治愈。
一天治得好,用艾草就可以了!过十天要治得好,用药草才可。到成了重病时,甚至会蔓延到肝脏、横隔膜,不然也可能有一只手臂残废。
除非能从内部治它,否则病势不会停止,不设法从外面来治疗,病就不容易治好!」郑君听从他的话,每天内服汤药,又外敷有效的良药。果然到两个月后就好了,三个月后精神脸色才复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发生在极为细微,隐而不显的地方,最后成为莫大的祸患。最初认为不值得处理,可是最后会变成没有办法处理的地步。
当初发生,容易处理时,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轻忽它而不加顾虑,等到祸患形成了,花费很长的时间,用尽了脑筋,精疲力竭,才仅仅能把这祸患克服。天下事,像这拇指的,可太多了!我们可以说,一般人能知道的事,一般人自然能处理,在情势上看来虽然危急,却不值得过于惧怕;只有那些发生在一般人不会去担忧的事情上,起初是隐藏着而看不到的,一般人以开玩笑的态度处理它、轻忽它。
这就是君子们所深深戒惧的。 从前天下的情形,有像郑先生的身体一样的强壮无病痛吗?爱天下的人,能像郑先生那样爱惜他的身子吗?可是足以成为天下的大患的,何止于像长在郑先生手上的疮痏呢?郑先生对拇指上的疮痏不敢忽视它,只因为没有及时看医生,因而几乎形成大病。
何况一般人对问题,总是以非常疏忽态度来看待它,又加上国家久经战乱,民力疲困之后,一般官吏残害剥削百姓,更加速问题的恶化,此种事情加速祸害的形成是非常严重的!侥幸问题还没发生,就认为不必忧虑而不知畏惧,这真能算得上是聪明的做法吗? 我才能低下,不敢筹谋治国大计,而郑先生思虑周密,行事果决,不是久居平民的人。左传不是这样说吗?:「三折肱而成良医。
」(一个人曾三次折断手臂,接受那么多的医疗经验,经验有了,自己也就成为疗伤的良手了。)郑先生以后如果居官的话就应该以「拇病」的例子来作借镜。
简评 我们可以说,一般人能知道的事,一般人自然能处理,在情势上看来虽然危急,却不值得过于惧怕;只有那些发生在一般人不会去担忧的事情上,起初是隐藏着而看不到的,一般人以开玩笑的态度处理它、轻忽它。这就是君子们所深深戒惧的,但其实是没有什么可怕的,君子们之所以怕,是因为他们是心理上的畏惧。
注释 [1]浦阳:唐时设浦阳县,五代吴越改名浦江,今属浙江湖州市。[2]阗(tián)然:丰满的样子。
[3]渥(wò)然:红润的样子。[4]充然:充盛的样子。
[5]疹(zhěn):腄。[6]粟:谓小米粒那么大。
[7]剟(duō)刺:亦作“刺剟”,即刺的意思。[8]膂(lǚ):脊梁骨。
[9]瘳(chōu):病愈。[10]肝膈(gé):肝脏和膈膜,这里泛指人体的内脏。
[11]为:。
指喻
浦阳县有位青年名郑仲辨,他的身体强壮,面色红润,精神充沛,从来没有生过病!有一天,左手的大拇指生了一个疹斑,肿起来像米粒一般大,郑君疑惧给别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认为不值得担忧,过了三天,疹粒肿得像铜钱那般大,他更为担忧,又拿给人看,看得人像以前一样笑他。又过了三天,拇指肿得像拳头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头,都被它牵引得疼痛起来,好象割刺一般,四肢心脏及背脊骨没有不受痛的。郑君心中害怕,就去请教医生,医生看了,吃惊地说:「这是奇特难治的病,虽然病在指头上,其实成了影响全身的病了,不赶快治疗,将会丧失生命。可是刚开始发病的时候,一天就可治好,发病三天以后,要超过十天才能治好;现在病已经形成了,不到三个月不能治瘾。一天治得好,用药草才可。用艾草就可以了!过十天要治得好,用药草才可。到成了重病时,甚至会蔓延到肝脏、横隔膜,不然也可能有一只手臂残废。除非能从内部治它,否则病势不会停止,不设法从外面来治疗,病就不容易治好!」郑君听从他的话,每天内服汤药,又外敷有效的良药。果然到两个月后就好了,三个月后精神脸色才复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发生在极为细微,隐而不显的地方,最后成为莫大的祸患。最初认为不值得处理,可是最后会变成没有办法处理的地步。当初发生,容易处理时,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轻忽它而不加顾虑,等到祸患形成了,花费很长的时间,用尽了脑筋,精疲力竭,才仅仅能把这祸患克服。天下事,像这拇指的,可太多了!
指喻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5题。
浦阳郑君仲辨,左手之拇指有疹焉,隆起而粟。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为不足患。
既三日,聚而如钱。忧之滋甚,又以示人,笑者如初。
又三日,拇指大盈握①,近拇之指皆为之痛,肢体心膂②无不病者。惧而谋诸医,医视之,惊曰:“此疾之奇者,虽病在指,其实一身病也,不速治,且能伤身。
然始发之时,终日可愈;三日,越旬可愈;今疾且成,已非三月不能瘳③。终日而愈,艾可治也;越旬而愈,药可治也;至于既成,甚将延乎肝膈④,否亦将为一臂之忧。
非有以御其内,其势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为之。”君从其言,日服汤剂,而傅⑤以善药,果至二月而后瘳,三月而神色始复。
余因是思之:天下之事,常发于至微,而终为大患;始以为不足治,而终至于不可为。当其易也,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顾;及其既成也,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
(方孝儒《指喻》) 【注】①握:四寸为一握。②膂(lǔ):脊骨。
③瘳(chōu):病愈。④肝膈:泛指人体内脏。
⑤傅:涂。 1.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解释错误的两项是( ) A.惧而谋诸医(谋划) B.甚将延乎肝膈(蔓延) C.疾未易为之(变换) D.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消除) 2.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意思相同的两项是( ) A.日服汤剂,而傅以善药 徐以杓酌油沥之 B.不速治,且能伤身 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 C.虽病在指,其实一身病也 虽人有百手,首有百指 D.终日而愈,艾可治也 彼三晋之兵,素悍勇而轻齐 3.下列句子中加点的“之”,解释错误的一项是( ) A.忧之滋甚,又以示人(指代“拇指疾患”) B.余因是思之(指代“引发的道理”) C.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顾(指代“各种疾病”) D.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指代“祸患”) 4.用现代汉语写出下列句子的意思。
① 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为不足患。 ② 始以为不足治,而终至于不可为。
5.本文写郑君医治拇指疾患一事是为了说明一个什么道理?请用自己的话简要回答。 【参考答案】 1.A C 2.AB 3.C 4.①郑君不能确定它是什么,把它给别人看,看的人大笑,认为不值得担忧。
②开始认为不值得整治,最终到了不能够整治。 5.世上的事情,常起于极细小的地方,但不加关注,就可能酿成无可挽救的大祸。
【译文】 浦阳县有位青年名郑仲辨,左手的大拇指生了一个疹斑,肿起来像米粒一般大,郑君疑惧给别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认为不值得担忧,过了三天,疹粒肿得像铜钱那般大,他更为担忧,又拿给人看,看得人像以前一样笑他。又过了三天,拇指肿得像拳头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头,都被它牵引得疼痛起来,好象割刺一般,四肢心脏及背脊骨没有不受痛的。
郑君心中害怕,就去请教医生,医生看了,吃惊地说:「这是奇特难治的病,虽然病在指头上,其实成了影响全身的病了,不赶快治疗,将会丧失生命。可是刚开始发病的时候,一天就可治好,发病三天以后,要超过十天才能治好;现在病已经形成了,不到三个月不能治瘾。
一天治得好,用药草才可。用艾草就可以了!过十天要治得好,用药草才可。
到成了重病时,甚至会蔓延到肝脏、横隔膜,不然也可能有一只手臂残废。除非能从内部治它,否则病势不会停止,不设法从外面来治疗,病就不容易治好!」郑君听从他的话,每天内服汤药,又外敷有效的良药。
果然到两个月后就好了,三个月后精神脸色才复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发生在极为细微,隐而不显的地方,最后成为莫大的祸患。
最初认为不值得处理,可是最后会变成没有办法处理的地步。当初发生,容易处理时,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轻忽它而不加顾虑,等到祸患形成了,花费很长的时间,用尽了脑筋,精疲力竭,才仅仅能把这祸患克服。
天下事,像这拇指的,可太多了!我们可以说,一般人能知道的事,一般人自然能处理,在情势上看来虽然危急,却不值得过于惧怕;只有那些发生在一般人不会去担忧的事情上,起初是隐藏着而看不到的,一般人以开玩笑的态度处理它、轻忽它。这就是君子们所深深戒惧的。
《指喻》的翻译:
浦阳县有位青年名郑仲辨,左手的大拇指生了一个疹斑,肿起来像米粒一般大,郑君不能确定它是什么,把它给给别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认为不值得担忧,过了三天,疹粒肿得像铜钱那般大,他更为担忧,又拿给人看,看得人像以前一样笑他。又过了三天,拇指肿得像拳头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头,都被它牵引得疼痛起来,好象割刺一般,四肢心脏及背脊骨没有不受痛的。郑君心中害怕,就去请教医生,医生看了,吃惊地说:这是奇特难治的病,虽然病在指头上,其实成了影响全身的病了,不赶快治疗,将会丧失生命。可是刚开始发病的时候,一天就可治好,发病三天以后,要超过十天才能治好;现在病已经形成了,不到三个月不能治愈。一天治得好,用药草艾草就可以了!过十天要治得好,用草药才可。到成了重病时,甚至会蔓延到肝脏、横隔膜,不然也可能有一只手臂残废。除非能从内部治它,否则病势不会停止,不设法从外面来治疗,病就不容易治好!郑君听从他的话,每天内服汤药,又外敷有效的良药。果然到两个月后就好了,三个月后精神脸色才复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发生在极为细微、隐而不显的地方,最后成为莫大的祸患。开始认为不值得整治,最终到了不能够整治。当初发生容易处理时,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轻忽它而不加顾虑,等到祸患形成了,花费很长的时间,用尽了脑筋,精疲力竭,才仅仅能把这祸患克服。天下事,像这拇指的,可太多了!
指喻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5题。
浦阳郑君仲辨,左手之拇指有疹焉,隆起而粟。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为不足患。既三日,聚而如钱。忧之滋甚,又以示人,笑者如初。又三日,拇指大盈握①,近拇之指皆为之痛,肢体心膂②无不病者。惧而谋诸医,医视之,惊曰:“此疾之奇者,虽病在指,其实一身病也,不速治,且能伤身。然始发之时,终日可愈;三日,越旬可愈;今疾且成,已非三月不能瘳③。终日而愈,艾可治也;越旬而愈,药可治也;至于既成,甚将延乎肝膈④,否亦将为一臂之忧。非有以御其内,其势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为之。”君从其言,日服汤剂,而傅⑤以善药,果至二月而后瘳,三月而神色始复。
余因是思之:天下之事,常发于至微,而终为大患;始以为不足治,而终至于不可为。当其易也,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顾;及其既成也,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 (方孝儒《指喻》)
【注】①握:四寸为一握。②膂(lǔ):脊骨。③瘳(chōu):病愈。④肝膈:泛指人体内脏。⑤傅:涂。
1.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解释错误的两项是( )
A.惧而谋诸医(谋划) B.甚将延乎肝膈(蔓延)
C.疾未易为之(变换) D.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消除)
2.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意思相同的两项是( )
A.日服汤剂,而傅以善药 徐以杓酌油沥之
B.不速治,且能伤身 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
C.虽病在指,其实一身病也 虽人有百手,首有百指
D.终日而愈,艾可治也 彼三晋之兵,素悍勇而轻齐
3.下列句子中加点的“之”,解释错误的一项是( )
A.忧之滋甚,又以示人(指代“拇指疾患”)
B.余因是思之(指代“引发的道理”)
C.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顾(指代“各种疾病”)
D.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指代“祸患”)
4.用现代汉语写出下列句子的意思。
① 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为不足患。
② 始以为不足治,而终至于不可为。
5.本文写郑君医治拇指疾患一事是为了说明一个什么道理?请用自己的话简要回答。
【参考答案】
1.A C
2.AB
3.C
4.①郑君不能确定它是什么,把它给别人看,看的人大笑,认为不值得担忧。②开始认为不值得整治,最终到了不能够整治。
5.世上的事情,常起于极细小的地方,但不加关注,就可能酿成无可挽救的大祸。
【译文】
浦阳县有位青年名郑仲辨,左手的大拇指生了一个疹斑,肿起来像米粒一般大,郑君疑惧给别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认为不值得担忧,过了三天,疹粒肿得像铜钱那般大,他更为担忧,又拿给人看,看得人像以前一样笑他。又过了三天,拇指肿得像拳头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头,都被它牵引得疼痛起来,好象割刺一般,四肢心脏及背脊骨没有不受痛的。郑君心中害怕,就去请教医生,医生看了,吃惊地说:「这是奇特难治的病,虽然病在指头上,其实成了影响全身的病了,不赶快治疗,将会丧失生命。可是刚开始发病的时候,一天就可治好,发病三天以后,要超过十天才能治好;现在病已经形成了,不到三个月不能治瘾。一天治得好,用药草才可。用艾草就可以了!过十天要治得好,用药草才可。到成了重病时,甚至会蔓延到肝脏、横隔膜,不然也可能有一只手臂残废。除非能从内部治它,否则病势不会停止,不设法从外面来治疗,病就不容易治好!」郑君听从他的话,每天内服汤药,又外敷有效的良药。果然到两个月后就好了,三个月后精神脸色才复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发生在极为细微,隐而不显的地方,最后成为莫大的祸患。最初认为不值得处理,可是最后会变成没有办法处理的地步。当初发生,容易处理时,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轻忽它而不加顾虑,等到祸患形成了,花费很长的时间,用尽了脑筋,精疲力竭,才仅仅能把这祸患克服。天下事,像这拇指的,可太多了!我们可以说,一般人能知道的事,一般人自然能处理,在情势上看来虽然危急,却不值得过于惧怕;只有那些发生在一般人不会去担忧的事情上,起初是隐藏着而看不到的,一般人以开玩笑的态度处理它、轻忽它。这就是君子们所深深戒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