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你好 我是内蒙古包头市人,最近在校外培训机构包头地区找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好多公司都要求签订2年的合同,如果提前离职要缴纳2000元违约金。学校会送我们到其他培训机构学习,但费用是先由自己出钱,然后再由学校补贴到每月工资里,出去培训按每天大概是200费用,公司补贴每月是200补一天的。这样算培训20天是费用4000,公司补贴完需要20个月,如果我干半年离职就只有领到1200元补贴,其他2800元费用公司在离职后不在支付就算都是我自己花的钱了。我在离职的时候还需要缴纳2000元违约金吗?这样合同违法吗?我可以签吗?有后续麻烦吗?谢谢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追问

如果我是主动离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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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6
违约金一般只在两种情况下签。你们是专项培训有服务期吗?追问

神情况呢,给我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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