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同一性是什么?

如题所述

洛克在出版《人类理解论》的第二版时,在第二卷中增加了新的一章,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第二十七章:“同一性与差异性”(Ⅱ,ⅩⅩⅦ,“Identity and Diversity ”)。 在这里洛克讨论了人格同一性(Personal Identity)的问题, 提出了一个在当代哲学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人格同一性理论。他之所以讨论这个问题,是出于反对笛卡尔主义灵魂实体学说的需要;但是他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又不得不借助于笛卡尔的自我意识概念。他的这个理论充满着矛盾和不一致,因此容易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批评。虽然这些批评在某些方面都是切中要害的,但都没有把握住洛克理论的宗旨,因此容易忽略了洛克理论的真实意义。

洛克哲学的出发点是经验主义,他与笛卡尔的唯理论发生冲突是很自然的。笛卡尔认为,哲学思想的确定的、无可怀疑的出发点是在思想的自我。在他的形而上学中,这个自我被规定为心灵或灵魂,是一种非物质实体;它的唯一属性就是思维,而且是永远思维着的。而这个心灵正是人所以为人的本质,因此人的同一性不会出现问题。但是从洛克的经验论来看,这个非物质实体正是成问题的,因为我们根本没有对实体的任何清楚明白的观念,对实体的本性没有任何直觉的知识,他说:“我们的特殊实体观念,只是一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我们只以为它们是联合在一个物体中的。”〔1〕不仅对于物质实体, 而且对于精神实体,我们都一样没有任何清楚的知识,因此,用心灵实体的属性来保证人的同一性是没有可靠的根据的。但是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有一个可靠的根据,才能有一个基础来保证道德和法律的赏罚的公正,这是关系到我们人类命运的最后审判的大事,因此必须仔细加以研究。(Ⅱ,ⅩⅩⅦ,26)

洛克对人格同一性的论述是在讨论关系的复杂观念的背景中进行的,同一性是关系观念中的一个。洛克认为,同一性的观念是一个不完全的观念,它的意义是与名称所代表的观念的意义相应的,对象的历时同一性是由对象的观念决定的。实体(Substance)、人(Man)和人格(Person),是三个不同的观念,因此,同一的实体、同一的人与同一的人格,其意义各不相同。人的概念与人格概念的区分,是洛克的人格同一性理论的基础。这个区分是当时的流行观点,是笛卡尔主义形而上学的突出表现。如果没有这个区分,洛克在否定将人格看作灵魂或实体之后,完全可以将人格(Person)与日常语言中的人(Man)等同起来, 因而就不会提出人格同一性问题了。洛克按照当时的观念,认为人的观念与人格的观念是代表着不同东西的,“人”的观念并不包含理性,他给人所下的定义只指示某种特定的身体形状和大小。他说:“精细的观察分明昭示我们,口中所发出的‘人’字声音,所标记的心中的观念,只是具有某种形式的一种动物。”〔2 〕洛克并不否认一般意义上人作为人必须具有理性,只是否认人的观念仅仅包含理性;仅有理性实体(灵魂)还不能构成所谓人,还必须具有一定形状的身体,因为哪怕最有理性的鹦鹉也还只是鹦鹉,并不因此而成为人,所以洛克说:“大多数人所意想到的人的观念,并不单独由一个思想或理性的存在的观念造成的,而是一个一定形状的身体与之相连系着才构成的。如果人的观念是这样,那么人的同一性必定是同一的连续的身体(不至于突然改变了)与同一的非物质的精神共同构成的。”〔3〕问题似乎解决了, 但实际上问题还没有提出!因为如上所述,从经验主义观点来看,这个非物质的精神实体,以及那有形的物质实体,都是人所不能认识的东西,因此说人格同一性是由这两种实体共同构成的,远远没有解决问题。在洛克看来,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能提出一个与人不同的人格(Person)概念,通过解决人格同一性(Personal identity)来回答这个问题。

前面已经指出,洛克认为人的观念并不必然包含理性,因为一个具有人的形状的生物,即使没有理性也仍然是人(Ⅱ,ⅩⅩⅦ,8)。 那么人格的观念又是什么?洛克认为,人格的观念与人的观念不同,可以设想它没有身体,而只是有理智、能思想的东西。他说:

在我看来,所谓人格就是有思想、有智慧的一种东西,它有理性、能反省,并且能在异时异地认自己是自己,是同一的能思维的东西。〔4〕紧接着,洛克承认,它在思维自己时,只能借助意识,因为意识同思想是离不开的,而且我想意识是思想所必须的,因为人既然发生知觉,则他便不能不知觉到自己是在知觉的。〔5〕在此基础上, 洛克便提出了“自我(Self)”概念:“因此,意识永远是和当下的感觉和思想相伴随的,而且,只有凭借意识,人人才对自己是他所谓自我。”〔6 〕更进一步,意识不仅“能使人人成为他所谓自我”,“而且,能使此一个人同别的一切能思想的人有所区别,因此,人格同一性(或有理性的存在物的同一性)就只在于意识。”〔7〕从这一句话来看, 洛克是把人格同一性等同于个别人的自我认同的。但在以后的论述中,这并非人格同一性的真义,至少洛克没有再着重论及这个意义。在这段论述中,洛克作出了三个假定:第一,人格是有思想的有理智的东西;第二,自我意识必然伴随着思想;第三,人格就是自我。这些观点都是笛卡尔的主张,所不同的是洛克没有把自我看作精神实体而已。这样,洛克就轻而易举地将人格放在意识的基础上了。不过,此时还没有引入人格同一性的道德意义。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洛克只是通过将人格与自我等同起来,才能将自我意识看作构成人格及其同一性。否则这个结论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人格是一个能思想的东西,为什么它不是象笛卡尔说的那样永远思想、永远自身同一、永远存在?即使思想永远伴随有意识,也只能说人格是具有意识的,而不能就说人格因为意识才得以成立。但因为洛克指出了“只有凭借意识,人人才对自己是他所谓自我”,因此说意识构成自我是合理的,只有将人格看作等同于自我,才能说意识构成人格。洛克正是这样做的。因此,从一开始,洛克就定下了他的理论的基调:人格同一性只是自我同一性,而这种自我同一性,就只在于自我得以成立的意识的同一性,除此而外别无其他。

是什么原因使洛克提出一个与人的观念如此不同的人格定义?这样一种人格的观念与笛卡尔的思想实体不是同样的东西吗?洛克研究人格同一性的目的是实用主义的,他不是象笛卡尔那样要确立一个形而上学的人的本质,而是要确立社会生活中道德和法律行为的主体,从而保证赏罚的公正。这是洛克讨论人格同一性问题的一个前提。而人格同一性问题之提出,本是因为反对笛卡尔精神实体的需要,所以洛克强调人格同一性与任何实体的同一无关。但是他将人格等同于自我,自我成立于意识,这个意识正是笛卡尔式的自我意识,所以洛克的理论实际上包含了一个重要的发展,就是自我意识与实体的分离。只有实现了这种分离,使得自我意识从一个作为经验主体的心灵实体中游离出来,才能真正成为先验的意识。这个逻辑的发展过程通过莱布尼兹的统觉,在康德的先验自我中得到了最高体现。而洛克的人格同一性只成立于意识的观点,正是这个逻辑发展的开端。

定下了这个基调之后,洛克就来论证他的第一个观点:人格同一性与任何实体无关。在笛卡尔主义看来,人由两种实体构成,身体是物质实体,其属性仅在于广延性;心灵则属于精神实体,其属性只在于思维。没有心灵实体,人就与动物一样,只是服从力学定律的机器。因此,心灵实体对于人作为道德和法律主体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人之能够思考自己,不仅能有所行动,而且能对自己行动的目的有所知觉,能预见自己行动的效果;在行动之前设计自己的行动,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或回避;而在行动之后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幸福或痛苦等等,都是由于心灵实体具有意识和思维功能。心灵实体寓于身体之中,与身体的某个部分紧密结合,因此能够密切监视身体的状况并作出反应。这样,人的精神生活全部落在心灵实体上,心灵实体成为人在社会生活中特定角色的承担者和表演者,在这人意义上人格就是心灵。

洛克认为,实体同一性之所以被引入讨论,乃是因为我们在经验中经常会看到意识中断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人们就会问:因为我们并不总是看到过去的自我,那么我们是否同一的能思想的东西,是否同一的实体?洛克认为,这种疑问对于我们现在的人格同一性并无关系,因为人格本身并非实体。由此推论,即使没有实体同一性,人格同一性也可以成立;反过来,即使有实体同一性,人格同一性也有可能不成立。洛克的原则是:各种不同的实体,被同一的意识所连合(在这些实体入于意识中时)而成人格,正如各种不同的物体被同一的生命连合而成动物似的。他说:

现在能思想的意识能同什么实体结合,什么实体就能形成同一的人格者,就同这个意识形成自我,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这个实体因此就能把那个能思想的东西的一切行动认为是自己的。〔8〕但是,在这里成问题的不是实体能否是同一的,而是人格能否是同一的,因为人格只成立于意识,那么只要意识中断了,人格就不能保持为同一的。莱布尼兹试图克服洛克的这个困难,提出别人的见证也能证明这种伦理学意义上的人格同一性,即使我自己的意识发生了间断,不能意识到从前的经验,但旁人的例证足以证明我的同一性。

从洛克的原则出发可以得出两种可能性,洛克自己明确提出了这两个问题:第一,能思想的实体如果变了,是否还能成为同一的人格?第二,这个实体如果不变,它是否能成为不同的几种人格?在这里值得指出的是:一旦这样提出问题,就已经标志着洛克与笛卡尔分道扬镳了。关于第一个问题,其答案依赖于:意识能否在不同的思想实体之间传递?如果是可能的,那么按照洛克的原则,人格同一性便能成立,因为只要意识所能及的地方,人格同一性便能成立。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在这里洛克所说的意识,已经不是开始所说的那种笛卡尔式的永远伴随着思想的那种自我意识了。那么这种意识是什么?洛克说,这种意识不是个别的行动,而只是“对过去行动的一个现在表象”〔9〕, 它已经不是伴随当下的思想或知觉的意识,而是对过去行为的记忆了。当然现在对过去的记忆本身可能又伴随着一个意识。但此一意识乃不同于彼一意识-记忆本身了。洛克肯定,作为这样一种对过去行为的现在表象,在逻辑上是能够无矛盾地传递的。结果,这两个不同的思想实体仍然可以成为同一个人格者。这个结果的后果是严重的。洛克自己也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实在难以根据事物的本性断言,一个有智慧的实体,为什么不能把所未做而或为其他人所做过的事情,表象成自己所做过的,为什么这种表象作用不能全然离了实在的事实根据,因为梦中那些表象,我们在梦时,亦会当成它们是真的。”〔10〕这里又是一个被批评的目标:幻觉记忆(Paranoia)不仅在逻辑上是不矛盾的,事实上也时常发生。洛克只以诉诸上帝的慈悲,来防止这种错误的发生,他说:“因为一切有情的苦乐既然有系于自己的意识,因此,上帝不肯使人有了致命的错误,使他们把此一个人的意识转移到另一个人,因为意识是可以引起惩罚或奖赏的。”〔11〕

至于第二个问题,即同一的能思想的实体如果不变,是否可以有两个不同的人格出现?洛克认为,这个问题也就是问:能意识到自己过去行为的那种同一的非物质的东西,是否可以完全失去对自身过去存在的一切意识?是否可以重新开始一个新纪录,而且其意识也不超出这个新的状态?洛克激烈反对这种可能性。认为只有主张灵魂先在的人才会持如此观点。他们认为灵魂是人的本质,只要是同一灵魂,当它进入不同的身体时,依然能成为同一人格,尽管后者不记得前者的经历。但是洛克认为,即使灵魂的先在和转世是可能的,只要人对其前生没有任何意识的话,他们就不能成为同一的人格。洛克所举的那个自命为苏格拉底后身的人,对苏格拉底生前的经历毫无意识。因此说他与苏格拉底是同一人格是没有意义的。他说:“离开了意识,则同一的物质分子纵然与任何身体相连合,亦不能形成同一的人格者,同样,同一的非物质的实体,如果离开了意识,则它虽与任何身体连合,亦不能形成同一的人格者。”〔12〕这里值得指出的是,洛克在宗教上并不否认灵魂的非物质性和不朽,尽管他指出人格同一性只成立于意识而与灵魂等非物质实体无关,但他并不否认灵魂复活(Resurrection)的信条。在第14节中他反对的只是认为灵魂转世(Reincarnation )而完全丧失其前生的意识的可能性;反而,他认为灵魂在复活时,仍具有其以往同一的意识(第15节);因为并仅因为这一点,使得人类在末日审判的时候都能根据自己生前的行为而受报,而不必担心生来就受罪的不公正待遇。(Ⅱ,ⅩⅩⅦ,26)

以上通过一系列正面的例子,说明了人格同一性与任何实体的同一性无关。洛克跟着设计了一系列反面的例子,来验证其人格同一性仅成立于意识同一性的观点是否合理。他对这些反面例子的回答都是肯定的:不管出现多么奇特、多么违反常识的情况,只要意识保持同一,人格同一性就得以保存。比如,如果我能以相同的意识意识到自己在不同的时期经历的事情,那么这些不同的自我就能成为同一的人格。如果现任皇后市市长与苏格拉底有同一的意识,则他们便成为同一的人格;反之,如果同一个苏格拉底在睡时与在醒时不具有同一的意识,就不能成为同一的人格。这些例子必然包含了对人格与人的观念的区分。在有些例子中,尽管同一的人可以保持,但人格同一性却不能成立。在这个意义上,人格就是一个能负担道德及法律责任的主体,因此,洛克指出:

所谓人格者,在我看来,就是这个“自我”的名称。任何时候一个人如果发现了他所谓的他自己,则我想别人就可以称“他”为同一的人格。它是一个法律的名词(Forensick Term),专来表示行动和行动的价值。因此,这个名词只能属于有智慧的主体,这个主体是有法律能力、能感受幸福或苦难的。〔13〕必须指出,洛克从一开始所指出的作为每个人都能通过反省来把握到的自我,跳跃到现在这个作为道德及法律的责任主体和人格,如果中间没有内在的必然的联系,那么这个跳跃就是不合法的。幸而,我们在洛克的理论中还能找到这种联系,这就是意识。在反省的自我与责任主体这两个概念之间,意识起着同样的功能;在前者,自我是依赖这个自我意识而成立的;在后者,责任主体也是由于主体能意识到自己的行动而能够归属于他。因此,在洛克那里,人格、自我及道德法律责任主体,由于一个共同的意识而成为同一的东西了。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洛克将原本属于人的因素,即自我意识,抽取出来而看作构成人格的东西,结果,人格就必然变成与人相对的、在地位上与人平列但在价值上比人的地位要高的一种抽象存在。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跳跃又是不合法的,这里的不合法就表现在意识与记忆的混淆。洛克对意识一词的使用是多变的,有时是指自我意识,即伴随一切知觉和思想的意识,这是一种反省的心理活动;有时是指知道一件事件,包括了记忆,因为记忆就是对过去一件事情的认知;有时又当作名词使用,用来指意识的内容,这时洛克说意识可以在不同实体间传递。当洛克把人格等同于自我,而自我成立于自我意识,这种意识是指一种反省,而不是指记忆(见第9、10、17、23 节);当他说我以同一的意识记得诺亚方舟和泰晤士洪泛等等事情的时候,是指的知道一件事情,这种知道包括了幻觉记忆,而幻觉记忆并不包含我的在场(第16节);而当他说意识能否转换和传递时,指的是作为意识内容的抽象的思想(第15、17、23节)。在这里成问题的是洛克从自我意识滑向记忆,把两种不同意义的意识混淆了。自我意识原本是纯粹的思维活动,它没有外在的对象,只有先验确立的主体,这就是笛卡尔的第一原理“我思故我在”所表达的意思。洛克接受了这种意义上的意识概念,因而得出自我离不开意识的结论。如果洛克没有越出这种我思的范围,那么自我同一性永远是不成问题的。因为我总在思,我总已经在了,或者说我与思是同在的,同是先验的,永远是自我同一的。但是洛克越出了我思的观念,把思的对象从先验的我超越到我之外,从不在时间—空间之中的对象滑到了处于时间—空间之中的对象,因此,纯粹思维活动就变成了心理学意义上的记忆活动。在纯粹思维活动中以自身为对象的先验主体在心理学上的心理活动中永远地丧失了,主体与对象分了家。经验的心理活动只要把目光投在时间—空间里面,就永远不能呈现出主体的存在来。换言之,先验的主体,即在时间—空间关联之外的主体,永远不能在经验的心理活动中提供出来。因此,洛克把在纯粹思维活动中呈现的主体的同一性推广到经验的心理活动(记忆)中主体的同一性,这一跳跃是不合法的,经验的心理活动不可能产生主体自我的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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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9
人的同一性是心,真实的自我,这里的心是指真理,心分“人心”与“道心”,“人心”是被社会货、名、色、利欲望沾染的心,“道心”是克制这些欲望所呈现出的明净之心,领悟生命真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19

第3个回答  2012-11-19
人有自我感,于是便把所意识到的事物对立起来:“我”与“非我”,“内在”与“外在”,“物质”与“精神”,“我”与“我的”,“灵魂”与“肉体”,”主观“与”客观“。千百年来,许多人在探讨是有自由灵魂的精神与肉体二元性,还是一元性的统一于物质或精神。有人(如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是统一于物质的,不管是外在的事物现象,还是人意识活动的过程,都是物质运动的结果;人们的每一个念头都是物质运动,而不是有一个独立于物质的灵魂驾于躯体之中活动,没有这幅躯体,就不会有人的意识。

有个问题需了解:何为人?即人是什么或人的本质是什么?
第4个回答  2012-11-07
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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