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前段时间我跟老公婚姻出现了问题,现在虽然和好了但我还是有所顾虑,所以我想让他写份保证书,内容如下:

即日起,如果男一方提出离婚孩子归女方扶养,男方自愿每月支付3000元作为扶养费直至孩子18岁成年。

请问这份保证书如果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1、从婚姻法相关条款中可以看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以进行约定,但没有规定对离婚后的孩子抚养问题可以进行约定。所以你们签订的该“协议”,从法律角度上讲是不具法律效力的。
2、但这个协议并不等于你们签订的没有意义。如果你丈夫不是很熟悉法律,这可能成为他一定的思想约束;另外从普通人的道德上而言,一般都会有立了“协议”应该遵守的思想,会给他带来道德上的束缚;最后,如果真的有一天官司打到法院,法官也会酌情考虑该“协议”内容的,虽然从法律角度上该约定内容不具法律效力,但其毕竟反映了协议人的某种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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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7
------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有效,但可以申请变更。其真正作用,也就在于约束男方的生活行为。
------该协议内容涉及人身内容(抚养权)。关于抚养权的问题,在未实际涉及到的时候,任何约定都为时过早。等一旦涉及到的时候,可能情况已经发生变化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孩子有辨别能力了,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同时还要兼顾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所以这份承诺书没有法律上的实际作用。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真起诉到法院离婚,不一定就会按这个保证书进行判决。根据多年的离婚办案经验,可以说这个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几乎没有。在离婚的前提下,法官考虑的是如何对子女有利以及不直接跟子女生活的一方的实际经济能力。
在办案过程中还有一类保证书比较常见,就是如果谁提出离婚,则必须补偿对方多少金钱,这个一般也是判无效的,因为这类东西是对婚姻自由原则的违背。
所以,婚姻是靠感情经营的,不是什么保证书就能保证得了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1-07
这位女士,您好。如果您查阅完全部的法律法规,关于婚内协议约定的法律,你会发现也就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其内容如下:“第一款、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第二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可见,法律并未赋予你们在婚内订立附条件的约定孩子抚养权的协议的权利。所以你们签订的该“协议”,从法律角度上讲是不具法律效力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可协议的内容为财产、债权或债务,仅限于财产、经济范畴。而关于人身性的问题,法律是禁止协议。你们协议的孩子抚养权问题正好是人身性问题,所以你们协议的无效并不是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原因造成的,其本质是法律的禁止。
但这并不等于你们签订该“协议”没有意义。如果你丈夫不是很熟悉法律,这可能成为他一定的思想约束;另外从普通人的道德上而言,一般都会有立了“协议”应该遵守的思想,会给他带来道德上的束缚;最后,如果真的有一天官司打到法院,法官也会酌情考虑该“协议”内容的,虽然从法律角度上该约定内容不具法律效力,但其毕竟反映了协议人的某种意思表示。
所以,总体来说,有总比没有好,呵呵。
偶是个喜欢法律实务的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加我:1791143403。
第4个回答  2012-11-07
有法律效力,但对女方未必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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